公园绿化提升、造林绿化及道路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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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万安山山顶公园绿化提升、造林绿化及道路绿化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伊滨区万安山综合开发建设工作协调指挥部的委托,拟对洛阳市万安山山顶公园绿化提升、造林绿化及道路绿化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择优选定相关企业,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XCZB19-*******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万安山山顶公园绿化提升、造林绿化及道路绿化工程监理项目

3、资金来源:万安山土地出让金

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设一个标段。

5、采购内容:

洛阳市万安山山顶公园绿化提升、造林绿化及道路绿化工程监理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供应商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

5、供应商须具备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2015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项目组成人员必须有安全监理员并具有安全监理员证及2015年1月以来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须提供2份(含)以上(市政)项目业绩。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0、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 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

11、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2、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谈判不被接受。

三、报名方式:

1、报名企业需要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安全监理员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证件需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4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1号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5室

4、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 1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7日上午10时00分整。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1号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6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伊滨区万安山综合开发建设工作协调指挥部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1号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5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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