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二期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金山二期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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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二期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金山二期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编制招标二次公告
金山二期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编制招标二次公告
上海电力招采中心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采购,于2023-12-6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www.chinabidding.com)发
布公告。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金山二期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编制
项目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上风电项目),该项目暂以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实施采购,并由招标人选
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与中标人签订合同:1.待上海电力控股的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上海电力与中标人签署
合同,待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中标人须同意上海电力将合同全部权利、义务转移给项目公司。
项目概况:金山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场址位于金山区杭州湾北部海域,漕泾东航道西侧,规划海域面积约为32平方公里。场址北侧避让漕泾西
航道,东侧避让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南侧避让金山航道,西侧避让金山危险品锚地和金山航道。场址中心距岸线约12.5公里,水深约10米,项
目规划装机容量20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
资金来源:自筹
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1)对本项目拟申请用海区域的海域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基于工程设计、环境调查、区划规划及其他论证所需资料,依据生态
优先、节约集约原则,科学客观地分析论证项目用海的必要性、选址与规模的合理性、对生态的影响范围与程度、规划符合性和利益相关者的
协调性等,提出项目生态用海对策,并给出明确的用海论证结论。
(2)编制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按照本项目时间进度要求配合甲方取得本项目用海预审及最终海域使用批复意见。
(3)配合办理海域使用权证。
(4)配合项目用海利益相关方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期:在合同签订且论证所需调查资料齐备后30日内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送审稿)编制。报批过程中配合审查、专家答疑、报告修改完
善以及完成最终报批稿的编制等各项工作,在取得用海预审意见后,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5日内提交最终报批稿。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并在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书面通知10日内开始本次服务,投标人
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计划日期开工。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
单”;
4)投标人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www.gsxt.gov.cn)、国家权威机构发布信息为准;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范围内不存在尚在处置期内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或者同一项目中的有
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方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国家测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或海洋环境调查评估服务等涉海类
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海上风电项目或其他涉海类项目海域使用论证
工作并提供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至少1个服务业绩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三)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3年12月6日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 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邮件领取,不接受传真,不接待来访。
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1000元整转账至招标代理账户。
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凭证扫描件及招标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制作成一个excel可编辑文件和一个经签字盖章的PDF扫描
件,申请书须按照附件格式)发至shenyayi@spic.com.cn
邮件主题标明“报名金山二期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编制”。
为便于财务确认报名成功,请在转账附言中列明投标人公司全名及标段号。
采购文件的销售发票将在开标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寄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送达方式: 现场递交
开标地点: 待定(以后续具体会议通知为准)
6、招标结果将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电力招采中心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900弄300号
联系人姓名:沈雅逸
电 话:021-23108800-2768(工作日8:30-17:00)
电子邮件:shenyayi@spic.com.cn
8、汇款方式
账号:31050162360000001250
银行名称:建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户名称:上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转帐附言:“投标人公司名”+23B256+“标书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域使用论证 海上风电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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