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破254号深圳市华特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粤03破254号深圳市华特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深圳市华特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23年7月5日作出(2023)粤03破申1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林芝璟泰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市华特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城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8月10日作出(2023)粤03破254号《决定书》,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华特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孙程旭为管理人负责人。
为促进华特城公司资源的有效整合,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利益,提高债权清偿比例,实现重整目标,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华特城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旨在使意向重整投资人了解华特城公司基本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规则及流程。
2.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华特城公司概况仅作参考资料使用,管理人不对该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意向重整投资人之报名、参与遴选,必须按本招募公告明确的条件、程序进行方为有效。
4.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相关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华特城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二、华特城公司概况
(一)华特城公司基本信息
华特城公司成立于1987年3月23日,曾用名为深圳甘肃农副土特产工贸公司、深圳甘肃省农副土特产品工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92*******,经营期限为永续经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大厦823A室,法定代表人余文翔,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体状态为开业(存续)。华特城公司的一般经营项目是:甘肃产的农业机械、中小农具、棉麻、土产品、五金矿产、化工产品、木材。家用电子产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空调器,制冷电器。(凡属专营商品按规定办);在合法取得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资产和负债
1.主要资产
(1)2宗土地使用权
序号 | 土地证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土地位置 | 使用年限 | 使用期间 |
1 | 深房地字第**********号 | G*****-0072 | *****.51 | 市场用地 | 平湖镇塘口小区 | 40年 | 1998年12月1日至2038年11月30日止 |
2 | 深房地字第**********号 | G*****-0074 | *****.68 | 工业用地 | 平湖镇山厦村 | 50年 | 1992年3月10日至2042年3月9日止 |
(2)地上建筑物/构筑物
序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对应土地证号 | 建筑面积(m2) |
1 | 无 | 01-01 | 新厦大道8号中国特产城 | 深房地字第**********号 | 29,232.32 |
2 | 无 | 01-02 | 新厦大道8号-1 | 深房地字第**********号 | 221.98 |
3 | 无 | 02-01 | 冷库/ | 深房地字第**********号 | 845.92 |
4 | 无 | 02-02 | 深房地字第**********号 | 5,2**.57 | |
5 | 无 | 02-03 | 深房地字第**********号 | 4,076.89 | |
6 | 无 | 02-04 | 深房地字第**********号 | 5,2**.57 | |
7 | 无 | 02-05 | 新厦大道8号华 | 深房地字第**********号 | 515.84 |
8 | 无 | 02-06 | 新厦大道8号华 | 深房地字第**********号 | 453.02 |
9 | 无 | 02-07 | - | 深房地字第**********号 | 242.68 |
10 | 无 | 02-22 | 天华街28号值班 | 深房地字第**********号 | 25.74 |
11 | 无 | 02-24 | 新厦大道35号5 | 深房地字第**********号 | 55.91 |
12 | 无 | 02-25 | 天华街28号中国 | 深房地字第**********号 | 3,765.06 |
13 | 无 | 02-26 | 天华街28号中国 | 深房地字第**********号 | 3,708.00 |
14 | 无 | 02-27 | 天华街28号中国 | 深房地字第**********号 | 449.72 |
15 | 无 | 01-03 | 新厦大道8号 | 深房地字第**********号 | 166.82 |
16 | 无 | 02-08 | - | 深房地字第**********号 | 24.14 |
17 | 无 | 02-09 | 新厦大道8号华 | 深房地字第**********号 | 150.55 |
18 | 无 | 02-10 | - | 深房地字第**********号 | 202.27 |
19 | 无 | 02-11 | - | 深房地字第**********号 | 70.06 |
20 | 无 | 02-12 | - | 深房地字第**********号 | 211.58 |
21 | 无 | 02-13 | - | 深房地字第**********号 | 462.97 |
22 | 无 | 02-14 | - | 深房地字第**********号 | 524.79 |
23 | 无 | 02-15 | - | 深房地字第**********号 | 73.71 |
24 | 无 | 02-16 | - | 深房地字第**********号 | 9.14 |
25 | 无 | 02-17 | - | 深房地字第**********号 | 18.38 |
26 | 无 | 02-18 | - | 深房地字第**********号 | 98.18 |
27 | 无 | 02-19 | - | 深房地字第**********号 | 707.43 |
28 | 无 | 02-20 | 新厦大道35号 | 深房地字第**********号 | 1097.54 |
29 | 无 | 02-21 | 新厦大道35号 | 深房地字第**********号 | 1050 |
30 | 无 | 02-23 | - | 深房地字第**********号 | 28.6 |
31 | 无 | 02-28 | 天华街28号中国 | 深房地字第**********号 | 321.16 |
32 | 无 | 02-29 | - | 深房地字第**********号 | 58.37 |
33 | 无 | 02-30 | - | 深房地字第**********号 | 30.31 |
34 | 无 | 02-31 | 天华街28号中国 | 深房地字第**********号 | 280.39 |
35 | 无 | 02-32 | 天华街28号中国 | 深房地字第**********号 | 330.65 |
合 计 | **,031.26 |
注:平湖华龙土特产品批发市场(中国特产城)已预售,按深圳市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查询结果,截至2023年8月29日,前述预售房产中90套已办理了买卖合同备案。经梳理华特城公司提供的房屋买卖资料、债权人申报资料,初步统计华特城公司对外出售房屋达179套。经梳理司法拍卖资料,初步统计经司法拍卖成交/抵债房屋共计44套。另,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共有45名购铺者向管理人主张房屋取回权或继续履行合同,涉及房产共计104套。
2.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评估公司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华特城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评估结果如下:
(1)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35,616.68万元,地上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为14,553.07万元,共计50,169.75万元,评估净值33,090.97万元。
(2)土地使用权清算价值24,934.41万元,地上房屋建筑物清算价值为10,187.15万元,共计35,121.56万元,评估净值为25,885.87万元。
3.项目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
华特城公司的两宗土地均位于平湖区域,该区域位于深圳北部,地处深莞惠及盐田港的地理中心,是深圳市北部对外的门户地区,而华特城公司土地项目就处于平湖站点1000米范围内,交通区位条件十分优越。
(2)大交通带动大发展
7条轨道(含规划线)在平湖站汇集,平湖枢纽将变成深圳中北部最大的枢纽新城,成为深圳的四大枢纽之一。乘坐动车从平湖出发,15分钟就可以到达罗湖,到东莞最快运营时间为28分钟,到广州最快运营时间为63分钟,极大地拉近了平湖与深圳市中心及周边城市的空间距离。目前正在建设的深惠城际、深大城际,更是平湖打造枢纽新城的重要内涵。据了解,平湖站今后还将连接厦深铁路,届时平湖将成为汇集国家铁路、城际轨道、城市轨道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地区,未来整个交通网络对平湖城市化现代化发展的带动效果将可以用几何级数来度量。
(3)周边配套设施完善
华特城公司土地项目所在片区周边配置完善。附近的学校有平湖南园学校、信德学校、平湖外国语学校、新南小学、平湖街道东都雅苑幼儿园、力昌第一幼儿园等;周边有融湖广场、平湖商业中心等购物广场、家家乐生活超市、山厦公园等。无论是购物、出行还是生活都十分便利。
4.负债情况
(1)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20日,管理人接收债权申报金额2,911,507,991.66元,现管理人已初步审查确认债权1,328,644,286.04元;因有待进一步调查,暂缓确认36家债权人的38笔债权,涉及申报金额981,868,678.48元;不予确认19家债权人的20笔债权,涉及申报金额267,852,024.70元(其中8家债权人已对管理人的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涉及申报金额241,672,722.22元)。
(2)职工债权
截至2023年11月20日,管理人共调查确认20家职工债权,合计金额为8,622,191.09元;暂缓确认3家,涉及金额共计4,545,117.45元。
以上华特城公司资产负债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意向重整投资人经报名程序后获取的资产负债信息为准。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机构;
(2)意向重整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重整的,各主体均应满足第(1)(2)项规定条件。
2.报名期限及要求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3年12月29日前(含当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报名资料并支付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符合要求的重整投资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方为有效报名。
(1)重整投资报名资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一式二份),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重整投资初步计划、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投资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附件资料包括(一式一份):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b.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原件(文本见附件一)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意向重整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决策机构对华特城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文本原件;
f.意向重整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g.良好的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证明;
h.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文本见附件二);
i.参与本案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承诺函(文本见附件三)。
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报名文件及附件均需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联合主体的,重整投资意向书应分别介绍各主体,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情况,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3.报名保证金缴纳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3年12月29日前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报名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以管理人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重整投资人承担)。
户 名:深圳市华特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9170078801400009444
4.报名保证金退还
如意向重整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整预案,或者向管理人书面说明退出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的,且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报名保证金申请后,将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无息退还(原路退回)。
(二)配合调查
有效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华特城公司的相关资料,管理人将根据法律规定及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意向重整投资人依据该资料作出的投资方案,相应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三)提交重整预案及缴纳重整保证金
管理人将书面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在2024年2月2日前按要求提交重整预案,并缴纳重整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
1.重整预案
重整预案应包括:(1)意向重整投资人情况介绍,包括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经营状况等;(2)提供华特城公司重整偿债资金总额、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对该部分内容不得设置任何前提条件;(3)对华特城公司整体资产的承接安排;(4)需要华特城公司股东让渡股权的比例;(5)债权调整、债权清偿,包括有关购铺债权人的初步处理方案;(6)对华特城公司后续经营安排。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预案须在盖章后装订成册并将电子版(WORD版本及盖章后PDF版本)存入U盘,壹式贰份装袋密封,寄送或直接提交管理人。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预案进行审查。如管理人认为重整预案不符合规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3日内进行调整。意向重整投资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调整的,或调整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提交有效的重整预案。
2.重整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的3000万重整保证金,缴纳方式同报名保证金,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化为重整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未及时缴纳重整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有效的重整预案。
如经法定程序未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且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的重整保证金无息退还(原路退回)。
如经法定程序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因其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重整保证金;非因重整投资人原因导致重整失败的(如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或者深圳中院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草案等),重整投资人缴纳的重整保证金无息退还(原路退回)。
(四)入围通知
管理人经审查,对于有效报名的且已提交符合要求的重整预案并缴纳重整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向其发出入围通知书。
(五)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管理人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八十一、八十二条的规定遴选重整投资人。
四、文件资料的接收及联系人
联系人:罗秋妮 卢杉杉
联系电话:18318059500 1890389935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华富街道深业上城A座19楼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
联系邮箱:htcpccz@163.com
欢迎有实力的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参与华特城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特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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