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利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9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利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9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利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9户债权
所在地:潍坊市、聊城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30,141.89万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利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9户债权进行处置。(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3年11月20日,之后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债务企业所在地为潍坊市、聊城市。
详细债权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 | 费用 | 债权合计 |
1 | 利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9,440.00 | 3,876.91 | 0.00 | 13,316.91 |
2 | 寿光市宏泽蔬菜产业有限公司 | 600.00 | 328.40 | 0.00 | 928.40 |
3 | 高密市先君工艺品有限公司 | 1,297.58 | 798.86 | 0.00 | 2,096.44 |
4 | 高密市融汇商贸有限公司 | 400.00 | 431.75 | 0.00 | 831.75 |
5 | 寿光市昊晟经贸有限公司 | 886.06 | 2,729.15 | 0.00 | 3,615.21 |
6 | 山东德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92.92 | 3,514.94 | 0.00 | 5,607.86 |
7 | 莘县莘兴轴承有限公司 | 1,478.00 | 1,008.84 | 16.76 | 2,503.60 |
8 | 山东海誉电机有限公司 | 353.14 | 718.33 | 0.00 | 1,071.47 |
9 | 阳谷县华联购物广场 | 74.98 | 94.82 | 0.45 | 170.25 |
合计 | | 16,622.68 | 13,502.00 | 17.21 | 30,141.89 |
注: 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第一户 利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利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9,440.00万元,欠息余额3,876.91万元,债权总额13,316.91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3年1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山东东方誉源现代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宋良江、李文强、李俊玲、魏保国、张秀玲提供保证担保;由利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债务人、抵押物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利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位于寿光市稻田镇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孟凡宝,公司注册资本6350万元,生产、销售:复混肥、叶面肥、冲施肥、生物肥、生物有机肥;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科技开发及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东东方誉源现代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名山东寿农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9日,法人李乃家,注册资本1亿元。批发、零售:非主要农作物蔬菜种子;零售:不再分装的农作物包装种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等。
保证人二:
宋良江,男,住寿光市。?
李文强,男,住寿光市。?
李俊玲,女,住寿光市。?
魏保国,男,住寿光市。
张秀玲,女,住寿光市。
(三)抵押物情况
利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寿光市圣城街道北,北海路东的土地使用权一宗,土地证号寿国用2013第*****号,土地面积*****.95平方米,约21.76亩,土地性质为住宿餐饮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1350万元。土地他项权证号为寿他项(2013)第*****号。
(四)诉讼情况
上述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遂将借款人及各担保人共分9笔诉至寿光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作出2017鲁0783民初1719号、1720号、1717号、1714号、1711号、1707号、1716号、1715号、1709号判决书,判决认定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因借款人、担保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项目债权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户 寿光市宏泽蔬菜产业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寿光市宏泽蔬菜产业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600.00万元,欠息余额328.40万元,债权总额928.40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3年1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寿光市宏泽蔬菜产业有限公司名下蔬菜大棚提供抵押担保。由山东怡兴有机蔬菜有限公司、山东六大农牧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刘丽惠、齐小明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抵押物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寿光市宏泽蔬菜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7月,位于寿光市孙家集街办范于村,法定代表人王春亮。公司注册资本1300万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种植、包装、销售:蔬菜;蔬菜种植技术交流与推广;销售:花卉。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东怡兴有机蔬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法定代表人徐坤,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地:潍坊市潍城区军埠口镇前张友村东南角。有机蔬菜的种植、销售;农产品的种植、销售、推广(国家专营、专控产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二:山东六大农牧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位于青州市庙子镇井峪子村,注册资金2000万元,法人刘丽华,企业主营生猪养殖(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与之相配套的技术服务。
保证人三:
刘丽惠,住所地:山东省寿光市。
齐小明,住所地:山东省寿光。
(三)抵押情况
寿光市宏泽蔬菜产业有限公司大棚位于寿光市孙家集街办宋家村、小店铺村西。
一期大棚占地面积280亩,大棚建造日期2011年7月3日,共计大棚61个,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746万元。一期大棚证号370*****00050。
二期大棚占地面积330亩,大棚建造日期2012年6月3日,共计大棚68个,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1013万元。二期大棚证号370*****00053。
(四)诉讼情况
上述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银行遂将借款人及各担保人诉至寿光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作出2018鲁0783民初819号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
第三户 高密市先君工艺品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高密市先君工艺品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1,297.58万元,欠息余额798.86万元,债权总额2,096.44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3年1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杜先军名下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由高密市先君苗木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高密市宏润纺织有限公司、高密市创意工艺品有限公司、高密市富坤服装销售有限公司、杜先军、门香、鞠娜娜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抵押物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高密市先君工艺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14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柴沟镇驻地,法定代表人杜先军,注册资本23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75******W。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玩具、工艺品;经营与本企业相关的进出口业务。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高密市先君苗木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11月9日,企业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住所地位于高密市柴沟镇驻地,法定代表人为杜先军,注册资本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071******U。经营范围为一)组织采购供应本社成员种植农作物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
保证人二:高密市宏润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6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东外环路中段路西(立交桥北1000米处),法定代表人为楚乐天,注册资本91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58******W。经营范围为纺纱(不含棉纱),织布,浆纱;销售纺织机械配件、纺织原料。
保证人三:高密市创意工艺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20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许家庄社区,法定代表人为秦汉江,注册资本330万元,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玩具、工艺品;本企业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保证人四:高密市富坤服装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16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立新街中段(地税分局对面),法定代表人为鞠娜娜,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服装。
保证人五:
杜先军,男,住高密市。
门香,女,住高密市。
鞠娜娜,女,住高密市。
(三)抵押情况
杜先军以其坐落于高密市柴沟镇龙山路99号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00㎡,约15.3亩,土地证号:高国用2010第433号)和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为4496.81㎡,房产证号:鲁潍房权证高密市字第*******号)分别在217.96万元和472.48万元范围内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登记号分别为:高他项2015第580号、鲁潍房他证高密市字第*******号。
(四)诉讼情况
本债权已取得胜诉生效判决,案号:(2019)鲁0785民初803、805、806号、(2019)鲁0785民初804号。并已经进入执行,案号:2023鲁0785执恢35号、(2020)鲁0785执646号。
第四户 高密市融汇商贸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高密市融汇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400.00万元,欠息余额431.75万元,债权总额831.75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3年1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刘政、张榕军名下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刘政、张榕军、刘超、邱晓慧、张圣瑜、张杰、刘玉香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抵押物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高密市融汇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4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密水街道人民大街(西)412号院2号,法定代表人张圣瑜,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行业为批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44******D。经营范围为销售: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劳保用品、皮革制品、针纺织品、家居用品、办公设备、洗化用品、工艺品。
(二)保证人情况
刘政、张榕军、刘超、邱晓慧、张圣瑜、张杰(系张圣瑜之父)、刘玉香(系张杰之妻)。
(三)抵押情况
刘政、张榕军坐落于高密市密水街道永安路88号的房产(密水商城三期S1幢240号营业房,241号营业房,242号营业房)、(密水商城三期S1幢247号至255号,293号至2002号营业房)、(密水商城三期S1幢243号至246号,2003号,2004号营业房)分别在140.84万元、467.96万元、185万元范围内提供最高额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为:鲁(2016)高密市不动产证明第*******、2281、2282号,用途为商业,共3套总面积1228.86平方米。
(四)诉讼情况
本债权已取得胜诉生效判决,判决案号为(2017)鲁0785民初1484号,并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2019)鲁0785执1318号。
第五户 寿光市昊晟经贸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寿光市昊晟经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886.06万元,欠息余额2,729.15万元,债权总额3,615.21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3年1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山东寿光金瑞人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寿光市宝烨水产有限公司、寿光市嘉鸿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魏德志、关金颜、王春丽、侯彦清、吴素艳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寿光市昊晟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法定代表人关金颜,位于寿光市开发区新兴街东段,主要从事经营销售大棚材料建造智能温室、大棚等。目前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500万元。。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东寿光金瑞人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位于寿光市新兴街东段(开发区工商所东临),法人关金颜,公司主要从事人防工程开发、消防暖通安装等。
保证人二:寿光市宝烨水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1月,注册地点为寿光市羊口镇政府驻地,法定代表人魏德志,公司经营范围:加工、销售:水产调味品(虾酱、鱼露)、酱腌菜;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
保证人三:寿光市嘉鸿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注册地点为寿光市城里社区三区四巷二排,法定代表人刘睦强,公司经营国内允许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保证人四:魏德志、关金颜、王春丽、侯彦清、吴素艳。
(三)诉讼情况
2015年9月27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5)潍商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寿光市昊晟经贸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经寿光市农村商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执行案号:(2016)鲁07执字第53号。
第六户 山东德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山东德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2,092.92万元,欠息余额3,514.94万元,债权总额5,607.86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3年1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寿光市广安管业有限公司、寿光市凯凯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寿光市广安管业有限公司、寿光市华浩经贸有限公司、寿光绿润工贸有限公司、寿光市凯凯置业有限公司、孙东生、李国云、杨建、张希玲、刘伟、王翠、李树生、张希丽、叶国光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抵押物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山东德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6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胶河生态发展区驻地,法定代表人为孙东生,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类型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经营范围为农产品的种植、销售。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寿光市广安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4日,,住所地位于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办事处驻地,法定代表人张文飞,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安装:建筑工程管材管件。
保证人二:寿光市华浩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7日,住所地位于寿光市孙家集街道农行路口西50米路北,法定代表人马林海,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为销售:钢材、建材、五金电器、电缆、阀门管件、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
保证人三:寿光绿润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22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寿光市孙家集街道边线王村西首羊临路东侧,法定代表人李树生,注册资本400万元,企业行业为金属制品业。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小型农机具;农业技术研发、推广。
保证人四:寿光市凯凯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05日,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住所地位于寿光市圣城街与菜都路交汇处,法定代表人范宣江,注册资本980万美元,企业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为从事寿国用(2012)第*****号地块(东至山东晨鸣集团、西至寿光菜都路、南至寿光公园北街、北至寿光圣城街)的开发、建设、经营。
保证人五:自然人保证人孙东生、李国云、杨建、张希玲、刘伟、王翠、李树生、张希丽、叶国光
(三)抵押情况
1、抵押物所有权人:寿光市广安管业有限公司,坐落:寿光市孙家集黄海南路西、绿源街北房地产,证号:寿房权证寿光市字第**********、0822、0828、0826号,建筑面积5,851.05平方米,用途:工业厂房;土地证号:寿国用(2013)第*****号,土地面积4,429.00平方米(6.65亩),工业用地-出让。
2、抵押物所有权人:寿光市凯凯置业有限公司,坐落:寿光市圣城街以南、莱都路以东房地产,寿房权证**********号房屋所有权项下的房屋,抵押面积为7509.14平方米,以及位于寿光市圣城街南侧、莱都路东寿国用(2012)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
(四)诉讼情况
本债权已取得胜诉生效判决,判决案号为:(2016)鲁0785民初2887号、(2016)鲁0785民初3995号,并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16)鲁0785执1576号、2018鲁0785执恢686号、(2017)鲁0785执1486、1523、1524号。
第七户 莘县莘兴轴承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莘县莘兴轴承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1,478.00万元,欠息余额1,008.84万元,其他费用16.76万元,债权总额2,503.60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3年1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莘县莘兴轴承有限公司名下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金合勇、周立芳、山东金牌畜禽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抵押物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莘县莘兴轴承有限公司位于莘县河店镇工业园区,成立于2010年3月12日,注册资本700万,金合勇出资700万,占比100%。法定代表人金合勇。公司经营范围:轴承、轴承配件、冲压件加工、销售。滚动轴承制造。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东金牌畜禽实业有限公司(现名称:聊城莘县天奇畜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28日,注册资金2000万,杨德福个人投资2000万元,占比100%。注册地址:公司位于莘县工业园区,主要产品为饲料加工、销售。
保证人二:保证人金合勇、周立芳夫妇。
(三)抵押情况
莘县莘兴轴承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500万元。抵押物为轴承磨床五台,超精机四台,轴承生产线一条。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取得(2019)鲁1522民初3552号胜诉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正在执行中。
第八户 山东海誉电机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山东海誉电机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353.14万元,欠息余额718.33万元,债权总额1,071.47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3年1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临清市通达物流有限公司、黄建民、张宁夫妇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山东海誉电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公司位于临清市新华办事处花园村,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由自然人黄建民、张宁等2人投资组成。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临清市通达安然建设有限公司(原名:临清市通达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位于临清市东环路南首,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该公司已于2022年被注销。
保证人二:保证人黄建民、张宁夫妇。
(三)诉讼情况
本债权于2016年9月20日对山东海誉电机有限公司提起诉讼,2016年11月25日临清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1581民初4549号民事判决书,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正在执行中。第九户 阳谷县华联购物广场
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阳谷县华联购物广场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74.98万元,欠息余额94.82万元,其他费用0.45万元,债权总额170.25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3年11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金月魁、陈华飞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阳谷县华联购物广场成立于2003年5月29日,位于阳谷山路262号,法定代表人金月魁,注册资本1200万元,其中金月魁出资1200万元,占比100%,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散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幼儿配方乳粉);常温保存食品、保健食品。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金月魁、陈华飞夫妇。
(三)诉讼情况
本债权于2019年1月8日阳谷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2019年1月10日。2019年7月26日出具(2019)鲁1521民初267号判决书,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拟处置的债权可以单户处置、部分组包处置、组包处置或与其他债权组包处置。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
(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
(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6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779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邮政编码:2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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