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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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 2024 年
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2-3-03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 2024 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
司大连瓦房店风电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已获大连市发改委核准,为保障项目顺利开
展,二期项目部需要在项目所在地周边租赁项目部一处并提供物业服务。项目部选址的
基本条件为办公用房为独立建筑物,具备水、电使用条件,房屋基础设施健全。办公场
所要求:办公区域建筑面积不低于 1500 平方米,能够设置至少 20 个办公室并提供至少
20 套办公家具、20 台全新办公电脑、4 台彩色打印机、日常各类办公耗材;能够设置
不低于 50 平方米独立会议室至少 1 间,满足不少于 20 人座位要求;能够设置不低于 20
平方米独立接待室和 30 平方米小型会议室至少 1 间,可开展党建工作要求;能够设置
设会客室、活动室各 1 间;能够设置休息室至少 4 间标间、2 间大床间,负责床及床上
用品供应及清洗。具备 3 组及以上男、女卫生间及淋浴室;办公区域电源容量可满足空
调、办公电器正常使用,每间办公室需具有独立或中央空调;有互联网接入。生活场所
要求:标准员工公寓宿舍不少于 18 间,每个房间内水、电基础设施齐全,有室内独立
卫生间及淋浴设施、热水器等,有集中供暖设施,每个房间必须配备空调,并且负责床
及床上用品供应及清洗;食堂配备全新厨具、餐具、餐桌餐椅等,能够满足至少 35 人
一日三餐需求,食堂内设置供暖设施。投标人负责承担临时办公用房的所有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房屋使用费(租金)、物业费、取暖费、电费、水费、燃气费、宽带费、排污
费、维修费、其他杂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为所提供临时办公用房的产权人或
合法转租人,该临时办公用房不属于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消防、环保、卫
生、 建筑要求和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法通过相关验收。投标人必须保证招
标人能够安全、可靠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临时办公用房至少 12 个月,否则给招标人造成
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对临时办公用房投入的装修、维修费用
等)。物业服务需要提供司机 5 名、保洁人员 2 名、厨师 2 名、档案管理人员 1 名、综
合事务管理人员 1 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企事
业单位物业服务业绩不少于 3 项(要求每项合同单年核算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
等)。
3.2.2 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
提供完全符合要求的项目部临时办公用房”。承诺内容:“并位于大连市瓦房店赵屯乡华
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瓦房店风电场区范围内(半径不超过 8 公里),交通
便利,配套完善;临时办公用房为独立建筑物,具备水、电使用条件,具备集中供热条
件,房屋基础设施健全;临时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场所(不少于 1500 平方米)、食堂(包
括餐厅和厨房)、标准员工公寓宿舍(不少于 18 间)。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 载 安 装 投 标 管 家 : 投 标 人 在 华 能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首 页
(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
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
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
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 2024 年度物业管理
服务标段包 1"售价: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
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
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
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
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
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
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 CA 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
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 APP 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
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
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瓦房店风电场
地 址:辽宁省瓦房店市赵屯乡
联 系 人:安先生
电 话:13841760011
电子邮件:hndddcr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400-010-1086 转 8329
电子邮件:811053387@qq.com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风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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