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更新安装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监控设备更新安装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监控设备更新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3-JLWLGA-W3030)
一、项目名称:监控设备更新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WLGA-W3030
三、采购名称、数量:
序号 | 采购名称 | 要求 | 供货地点 | 供货期限 | 备注 |
1 | 监控设备更新安装项目 | 为有效记录院内住户在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事故过程,便于事后回查整个抛投过程。在一定程度震慑抛投人员,减少不文明事件或重大事件的发生。计划为禄米仓院及外交部街院增加摄像头及设备。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2.项目预算:18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3.最高限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12月05日至12月08日(09:30—11:30, 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01,现场领取。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01。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志远,安少峰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33*****53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聚龙花园1号楼101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安志远,安少峰
办公电话: 010-********
移动电话:133*****537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吴海涛
办公电话:010-********
2023 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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