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1团晒场光热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及概念性方案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1团晒场光热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及概念性方案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标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1团晒场(光热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及概念性方案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21团万亩晒场(光热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及概念性方案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ZB********* 项目名称:221团万亩晒场(光热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及概念性方案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万元 最高限价:72万元 采购内容:总体规划及概念性方案设计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 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3)概念性方案设计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建市(2008) 63 号文规定的相应概念性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能据此满足开展可研、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期工作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址:头屯河区头屯河农场机关办公楼509室) 3.获取方式:获取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套):(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以上各项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注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代理公司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通过邮箱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中央公园二期商务办公楼401室 五、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中央公园二期商务办公楼40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1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221团团部 联系人:谭志荣 电 话:139*****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天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头屯河区头屯河农场机关办公楼509室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181*****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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