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轻公司板带厂铝带纵向分切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东轻公司板带厂铝带纵向分切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东轻公司板带厂铝带纵向分切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FWZB ******

(一) 、招标人: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板带厂

(二) 、项目名称:东轻公司板带厂铝带纵向分切外包项目

(三) 、招标内容:

投标方负责必须按照委托方提供的铝卷按成品规格和质量要求分切。需分切母材由委托方负责运输至投标方的分切现场,此部分运输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分切后成品由投标方负责打包后运回委托方现场,此部分运输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承担。

投标方剪切能力需满足:可剪切1系-8系合金;坯料最大卷重16吨,最大外径2150mm,开卷轴满足505mm和605mm;卷曲轴满足505mm、405mm、305mm内径,最大外径1800mm最大重量7吨的成品;剪切厚度0.5mm-3.5mm之间,剪切前最大宽度为1820mm,分切条数不低于16条等条件。分切宽度精度满足≤0.1mm,表面质量不产生新的缺陷。

受托方负责对委托方板带厂提供的卷状铝带大卷进行分切,要求受托方在母卷到达的24小时内实现分切,确保每日分切卷材不低于最大重量外径母材的4卷,必要时,需要根据板带厂需要安排24小时不停生产。

未按合同规定交付产品,委托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赔偿。

逾期交付产品,应当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应当向委托方偿付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值2.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量不超产品价款总值的35%,当超过35%时,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的交付并不能免除受托方继续交付产品的责任。

不能交付产品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产品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并赔偿委托方的全部损失。

由于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废品及后续质量异议,由受托方承担一切损失,对于情节恶劣的加倍处罚。

包装要求,投标方需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对成品进行简易包装,以保证成品返回的储运要求,包装方式以附件5图纸为准。

投标方需具有提供不少于6个月免费材料存储场所,包括委托半成品、成品(包括包后成品)及废料,并对材料存储质量负责。

(四)、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同时还应具备有色金属加工或铝加工资质,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安全违规记录。

2、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付;

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须知及要求

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及缴纳方式

1.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元(贰万元整)。

1.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6:00前。

1.3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缴纳,不收承兑汇票。电汇(以单位账户)的方式缴纳。全称: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账号:350*****090********,开户行:工行哈尔滨市平房支行,投标保证金需备注东轻公司板带厂铝带纵向分切外包项目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4.3评委会认为投标单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及处罚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存在以上行为,首先扣除投标保证金,向投标人提出警告,情景严重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允许在中铝集团所属企业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4)、对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处罚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需扣除投标保证金,如招标人没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情况对投标人进行处罚,罚金不超出投标总额2%。如投标人拒绝缴纳罚金,招标人视情况可将投标人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允许在中铝集团所属企业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5)、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合同执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五)、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六)、投标地点: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新办二楼208室)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三道街11号

邮编:******

联系人:高泽、张文婷

联系电话:0451-********

(七)、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单位请将所投标段、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nelazbb@163.com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3:3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有效期要求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铝带纵向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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