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市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称疾控中心)位于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东路38号,总占地11亩,有办公楼2栋,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院内有职工家属楼3栋54套住房,绿化面积400平方米。长沙市望城区血吸虫病防治站(以下称血防站)位于高塘岭街道郭亮中路479号,总占地7亩,有办公楼2栋,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职工家属楼2栋26套住房,绿化面积400平方米。
采购内容:
疾控中心及血防站两个院内安全保卫、车辆秩序维护、消防巡查及记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大型树木剪枝除外)、垃圾分类处置及外运、化粪池清淤、下水管道疏通;4栋办公楼、5栋职工家属楼楼梯间的卫生清扫及保洁;4栋办公楼窗户玻璃和5栋家属楼楼梯间的窗户玻璃清洁;食堂、门卫室、4栋办公楼和5栋家属楼公共区域及两个院内公共区域水电维修;疾控中心办公楼高压电维护;院内白蚁防治、除四害工作,药物由供应商提供。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1、委托管理期限为壹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物业管理费按采购方通知支付。采购方按季度(满3个月)转账支付费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项目完成方式:按采购方要求完成。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行支付)。
2.2付款方式:物业管理费按季度支付。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工具及材料,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 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五、服务标准

项目管理要求
(一)人员管理要求
1、管理人员:1名,女性55岁以下/男性60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无大病,无器质性病变,无违法犯罪史,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可兼职。
2、保安员:3人(其中疾控中心2人,不可兼职;老血防站1人兼室外保洁),女性55岁以下/男性60岁以下,男女不限,男性优先,身体健康,无大病,无器质性病变,无违法犯罪史,持证上岗。
3、保洁员:3名,疾控中心办公楼保洁2人、室外保洁人员1人(女性55岁以下/男性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大病,无器质性病变,无违法犯罪史,不可兼职。
4、水电维修人员:2名,高压、低压电工各1名。男性60岁以下,女性55岁以下,男性优先,身体健康,无大病,无器质性病变,无违法犯罪史,持水电维修安装证上岗,可兼职。
5、消防巡查值守人员:1名。男性60岁以下,女性55岁以下,男性优先,身体健康,无大病,无器质性病变,无违法犯罪史,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上岗,可兼职。
6、绿化养护、玻璃清洁、生活垃圾外运、化粪池清淤、下水管道疏通等其他工作不固定人员与人数,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临时安排。
7、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证、健康证及其他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文件。须与所有选派到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为他们办理政府规定的各项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必买)。
8、供应商应承诺24小时内撤换工作表现差或出现事故的工作人员。
9、供应商必须承诺保证员工工资福利的实际收入(扣除各种应缴的费用)不低于当年政府明确规定的最低工资待遇(需提供工作人员工资明细表)。如供应商在中标后不能按此标准执行,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10、院内垃圾清运及相关劳动工具、耗材、人员服装(工作服每人每年提供夏冬各2套)、保险由供应商负责。
11、供应商选派到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二)安全管理要求
1、负责对疾控中心、血防站门卫实行24小时值守,每天适时对疾控中心、血防站办公楼及院内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值班人员并妥善处置。
2、负责对出入疾控中心、血防站院内的外来人员、外来车辆进行查验、登记管理。指挥进入疾控中心、血防站院内的所有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指定停放区域内有序停放(单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应规范停放在停车棚内),负责指挥院内电动车、摩托车规范充电。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进入院内人员管理工作。
3、负责疾控中心报刊、快递收发及消毒工作。
4、协助做好疾控中心院内控烟劝阻工作。
5、保安人员须服从采购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必须在岗在位,严禁睡觉,不准嬉笑打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及监控设施运行记录。上班时规范着装、佩戴上岗证、诚信待人,文明值勤,发生异常情况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
(三)卫生管理要求
1、负责疾控中心、血防站院内办公楼的厕所、走廊、大厅、楼梯间、会议室、工会活动室、楼顶天台等公共区域及部分办公室(不超过10间)的全天保洁。要求:每天至少清扫一次,采购方提出明确要求时随时清扫。做到公共区域无纸屑、烟头、杂物、污迹,无乱堆乱放乱画,天花板无明显灰尘、蜘蛛网,垃圾箱(便纸篓)做到一日一清。厕所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污垢,无臭味,小便槽(斗)内无尿垢、烟头、槟榔渣等,卫生间要每天反复冲洗打扫,保持大小便池清洁无积垢、无异味;水笼头、水管无锈斑;地面要求做到无纸屑,无污垢、无死角,纸篓垃圾桶每天倾倒,保持外观清洁、地面无积水、花草池内无塑料袋、废纸、烟头等杂物;各种栏杆、标牌无灰尘。
2、负责对疾控中心、血防站院内5栋职工家属楼楼梯间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要求:每天清扫1次,做到公共区域无纸屑、烟头、杂物、污迹,无乱堆乱放乱画,天花板无明显灰尘、蜘蛛网,楼梯扶手、宣传栏等无灰尘、污迹。
3、负责疾控中心、血防站院内办公楼和5栋职工家属楼楼梯间窗户玻璃的卫生清洁,要求:每半年清洁一次。办公楼玻璃雨棚适时清理做到无灰尘污迹。
4、负责对疾控中心、血防站院内室外环境进行卫生清扫,做好公共宣传栏、消防栓、灭火器、指示牌、垃圾箱、景观物、路灯、单车棚、雨棚、排水沟、留泥井、绿化带等公共设施的保洁工作。要求:一日一清扫,做到室外环境无明显泥沙、污垢,无杂物、无乱堆乱放,无烟头、白色垃圾,无青苔、无杂草、无黑臭水体。
5、负责对疾控中心、血防站院内牛皮癣的清理,做到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
6、负责疾控中心、血防站垃圾的清运和垃圾站、垃圾桶的卫生保洁。要求:垃圾站墙面干净,地面整洁,无积水、无污垢、无异味。垃圾桶每日清扫、清理一次,垃圾桶、垃圾站不超过容量的80%,垃圾桶外观整洁,无破损、无异味、无垃圾外溢。
7、所清扫的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处理。保持环保小屋干净整洁,垃圾分类有序摆放。
8、卫生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要规范整齐,言谈举止文明大方,服务态度热情。
(四)水电维修要求
1、负责疾控中心、血防站院内、办公楼的水电设施、院内室外路灯、中心配电间、5栋职工家属楼楼梯间照明灯的日常维护及零散设施增补,确保正常运转。要求对相关区域不定期进行巡查,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设备,每月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负责疾控中心、血防站突发情况跳闸停电处置。要求跳闸后半小时内尽快处置,保证及时供电(因电力局原因不在其列)。
3、负责对疾控中心、血防站院内供水设施突发情况损坏抢修,及时保证供水。
4、水电维修人员要加强安全操作知识学习,持对应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上岗,上班时间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要规范整齐,言谈举止文明大方,服务态度热情。
5、水电维护的材料费由采购方负责,施工工具及工时费由供应商方负责。
(五)其他服务要求
1、院内绿化养护(大型树木剪枝除外)
负责疾控中心、血防站院内绿化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剪枝,做到一年至少六次,并做好除草、修整、浇水、防冻、防旱、除虫、枯枝清理等。要求:绿化区域无杂草、无枯枝、无白色垃圾、无烟头。绿化施肥、除虫相关材料、药剂由供应商负责。
2、会议室茶水、值班室管理
有会议召开时,负责会议室茶水烧制。负责疾控中心值班室保洁管理。要求:值班室卫生每日清扫,卧具按需更换。
3、化粪池清淤
负责疾控中心、血防站院内办公楼和5栋家属楼的化粪池清淤。要求:每年一次,及时清理,渣滓外运。
4、负责疾控中心、血防站院内白蚁防治、灭鼠、灭蝇、灭蚊和灭蟑工作,要求白蚁防治每年一次,灭鼠工作春秋各一次,灭蝇、灭蚊和灭蟑工作由采购方适时安排,相关药剂由供应商提供。
5、按照采购方要求,落实文明创建、安全生产、6S管理等工作。
(六)考核机制
1、按照《长沙市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考评标准》,由中心后勤科牵头对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定期于每月实行综合考核打分,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要求对扣分点限期整改;首次得分在85—89分的,中心将约谈物业公司领导,要求限期整改,扣罚物业费1000元/次;连续两次得分在85—89分,或者首次得分在80—84分的,给予物业公司警告并约谈其领导,限期整改,扣罚物业费2000元/次;连续两次得分在80—84分,或者首次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中心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罚物业费3000元/次。
2、中心将对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实行不定期考核,发现以下情况作相应处罚。
(1)因物业管理失职,中心及血防站院内发生安保事故如偷盗、斗殴等,首次给予物业公司警告并约谈其领导,限期整改。连续或累计2次以上,约谈其领导,限期整改,并扣罚物业费1000元/次。
(2)因安全保卫工作不到位,受到综治维稳通报批评的,首次给予物业公司警告并约谈其领导,限期整改。连续或累计2次以上,约谈其领导,限期整改,并扣罚物业费1000元/次。
(3)因物业管理不到位,在区卫健局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垃圾分类、控烟、百姓城管和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中第一次排名倒数前三名的,中心将约谈物业公司领导,限期整改,扣罚物业费为区卫健局处罚金额的50%。连续或者累计2次排名倒数前三名的,中心将约谈物业公司领导,限期整改,扣罚物业费为区卫健局处罚金额的60%。连续或者累计3次以上排名倒数前三名的,中心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罚物业费为区卫健局处罚金额的70%。
(4)因物业管理不到位,在区级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垃圾分类、控烟、百姓城管和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中第一次受到通报批评的,中心将约谈物业公司领导,限期整改,扣罚物业费1500元/次。连续或者累计2次以上(含2次)通报批评的,中心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罚物业费1500元。
(5)因物业管理不到位,在市级安全生产、及以上文明创建、垃圾分类、控烟、百姓城管和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中第一次受到通报批评的,中心将约谈物业公司领导,限期整改,扣罚物业费2000元/次。连续或者累计2次以上(含2次)通报批评的,中心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罚物业费的2000元/次。
3、中心将对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对以下情况作相应奖励。
(1)因物业管理到位,在区卫健局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垃圾分类、百姓城管和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中排名前三名受到奖励的,给予物业公司奖励金额50%的奖励(要求该奖励金额60%奖给相关物业工作人员)。
(2)因物业管理成绩显著,在区级以上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垃圾分类、百姓城管和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中多次受到表扬的,取得前三名的,中心将奖励金的50%奖给物业公司作为奖励。
(3)因安全保卫工作到位,多次受到综治维稳表扬或获得年度综治维稳先进单位的,中心酌情给予奖励。

六、验收标准

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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