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高标准农田及现代化高效节水灌区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同心县高标准农田及现代化高效节水灌区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同心县高标准农田及现代化高效节水灌区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同心县水务局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同心县水务局
采购项目名称 同心县高标准农田及现代化高效节水灌区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采购需求情况 1、项目概况及目标:为贯彻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强化水资源管控,制定了“十四五”末实现同心县全域节水的目标,着力推动灌区高效节水改造,不断深化用水权改革。同时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加快高标准农田及现代化高效节水农业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农建发〔2022〕5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25号令)《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引进社会资本,采取“投、建、运、管、服”一体化的运作模式,切实加快灌区节水改造,切实强化水资源管控和调配有效合理配置农业用水,计划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同心县高标准农田及现代化高效节水灌区建设特许经营项目(简称“本项目”)。 2、项目类型:存量+新建项目 3、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委托运营(O&M)+建设-运营-移交(BOT)” 4、合作期: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设置为30年,其中新建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存量项目运营期30年。 5、建设运营范围:项目主要涉及同心县河西镇、丁塘镇、豫海镇、兴隆乡、王团镇、韦州镇、下马关镇、石狮管委会、预旺镇等乡镇。 6、本项目具体运作流程及要点:(1)本项目由同心政府授权县水务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实施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2)由中标特许经营者在同心县内成立项目公司;(3)中标特许经营者在约定期限内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县水务局与项目公司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4)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5)项目公司可根据特许经营协议通过向农户收取灌溉水费,以此收回其投资成本、建设成本、经营成本并获取合理的回报;(6)水务局根据绩效考核方案对项目公司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扣取项目公司履约保函;(7)运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
预计采购时间 2023-12
是否适宜中小企业
采购预算预留
预留方式 预留比例(%) 备注 需求附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特许经营项目 高标准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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