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新园景区电动翻斗垃圾车、吸树叶粉碎一体车采购招标公告

圆明新园景区电动翻斗垃圾车、吸树叶粉碎一体车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已经获批实施,业主为浙江横店圆明新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

2.1招标内容:圆明新园景区需要采购标1、电动翻斗垃圾车;标2、吸树叶粉碎一体车,数量各1台,分两个招标内容。

基本要求:(1)电动翻斗垃圾车:15KW水冷电机电机;免维护大容量深循环电池;全自动高效车载智能充电机,充满电后自动停止;电动车专用后桥;采用自调式机械刹车制动系统,刹车平稳、制动效果好、安全系数高。(2)吸树叶粉碎一体车:达到吹吸树叶及粉碎收集一体功能;整机尺寸大约长3.3米*宽1.2米*高1.2米;风机流量参考*****m3/H;收纳容积参考1.4m3,并且配有灰尘过滤器装置。

2.2项目地点:圆明新园景区。

2.3项目要求: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


3.竞标须知

3.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有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资质的单位。

3.2投标过程中各竞标人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由投标人自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3投标前需缴投标保证金:标1保证金壹万元,标2保证金伍仟元整,如投标方没有中标,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约协议到期后无争议的,无息退回。

3.4开标前出具押金单或财务收据单。

3.5保证金收款单位: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横店支行

账号:383*****137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3日17:00前。

4.4开标日期:另行通知。

4.5开标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横店影视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前。递交地点为: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横店影视办公大楼四楼东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虞先生159*****098

招标管理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商贸部

联系人:杜先生139*****559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136*****232



浙江横店圆明新园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车 车采购 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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