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2024年长庆油田工程监督作业、安全车辆运输服务项目二标段二次

吉林油田2024年长庆油田工程监督作业、安全车辆运输服务项目二标段二次

吉林油田2024年长庆油田工程监督(作业、安全)车辆运输服务项目(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3-FW-1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2024年劳务服务公司长庆项目部承担长庆油田公司第五采油厂井下监督与长庆油田公司页岩油开发分公司井下作业监督、安全监督业务,根据业务需求需要配备相应配套生产车辆。长庆油田公司第五采油厂井下监督业务需要配备车辆12台;长庆油田公司页岩油开发分公司井下作业监督、安全监督业务需要配备车辆27台。车辆租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车辆要求为:4驱高桥皮卡车,排量≥2.0升(可带T),车辆购置年限≤5年,并配备驾驶员;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499.6485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本次为第二标段招标,金额345.9105万元)定商定价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公司劳务服务公司长庆劳务项目部作业监督项目部驻长庆油田公司第五采油厂作业监督工作地区(陕西省)、页岩油开发分公司作业监督、安全监督工作地区(甘肃省);

2.1.4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1、乙方提供排量≥2.0升(可带T),驱动方式:4驱,车辆购置年限≤5年的高桥皮卡车,并配备驾驶员。为吉林油田公司劳务服务公司长庆劳务项目部作业监督管理部驻长庆油田公司第五采油厂井下作业监督提供12台车辆运输服务。为吉林油田公司劳务服务公司长庆劳务项目部作业监督管理科驻长庆油田公司页岩油开发分公司井下作业监督、安全监督提供27台车辆运输服务。(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以合同中签订的时间为准。合同期内按365天结算)。

2、由于此次外雇车辆是为井下作业监督、安全监督提供服务,如果我单位与长庆油田公司第五采油厂、长庆油田公司页岩油开发分公司井下作业监督、安全监督服务工作量未签订合同、工作量减少或合同终止,外雇车辆运输项目相应缩减车辆数量或终止合同,所发生费用以每月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3、付款方式:挂账后,次月一次性全额支付挂账金额。

4、甲方为乙方驾驶人员在长庆油田公司第五采油厂监督驻地提供住宿房间4个标间,在长庆油田公司页岩油开发分公司监督驻地提供住宿房间8个标间。每月结合甲方生产任务合理安排3天车辆保养假。。

2.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长庆油田公司第五采油厂车辆运输服务(153.738万元);(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第二标段:为长庆油田公司页岩油开发分公司车辆运输服务(345.9105万元)

2.2.2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全部业务量由对应的中标人履行;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 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律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2 财务

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3 安全

3.3.1安全管理人员。设专职安全员,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取得应急管理局安全考核合格证或者交通运输局安全考核合格证。

3.3.2体系认证。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nca.gov.cn查询截图,并在有效期。

3.3.3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3.4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4专业

3.4.1投标单位要求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真实有效。

3.4.2 投标车辆要求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自有车辆数量要满足具体招标需求车数最低要求。需提供:

①机动车行驶证。证件真实有效,年检合格,车辆所有人与运输企业相符。

②机动车登记证及购车发票。车辆所有人与运输企业相符。皮卡车要求:排量≥2.0升(可带T),驱动方式:4驱,车辆购置年限≤5年。

③车辆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机动车损失险(包括不计免赔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等。

④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健康状况良好,具备与所驾车型相符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龄≥5年,年龄≤55周岁。

3.5公共条款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5.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5.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5.6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需承诺:中标后,承包商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5.7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5.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5.9 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 2023年12月11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

打开“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注: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4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 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4.5 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年12月18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

5.3.1投标人足三家时,正常开标。

5.3.2集团依规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王先生*******/丁先生*******/杨先生*******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

邮 编: ******

联 系 人:辛先生

电 话:189*****95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 编:******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438-*******/*******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30内咨询)

8.其他

疫情期间公共事务中心原则上不接待投标人来访,有问题通过信息化方式沟通解决。如确需到达现场的,必须佩戴口罩,门卫测温、登记并出示健康码方可进入。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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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监督 车辆运输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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