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大耐火地块土方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宁大耐火地块土方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宁大耐火项目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
项目编号 | AHBLBX******* |
建设单位 |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佰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 | 宁大耐火项目地块位于曙光路与慈湖河交叉口西北角 |
工程概况 | 平整总面积(包括项目红线外东侧回填区域)约为59.82亩,土方开挖量约*****.9m3,回填量3961.6m3,净挖方外运8829.3m3,按规划设计标高进行场地平整。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 |
质量要求 | 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标准、湿法作业(作业时雾炮降尘),现场必须安装大气扬尘监测设备,按规定办理施工渣土运输等相关施工前手续并且根据环保要求对黄土裸露部分进行覆盖,消纳场供应商自行考虑且不能在高新区范围内,消纳场手续必须合规合法。 |
施工范围 | 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7元 |
下浮比例及 成交价 | 1、下浮比例:30 %。 |
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 1、比选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在比选单位注册。 3、信誉要求: (1)比选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5、已在安徽佰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报名。 |
比选单位须知 | 1、比选单位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12月11日 17:30 前(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前来登记报名; (1)单位介绍信(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 (7)项目比选确认函(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使用A4纸张,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不退还。资料递交地址:安徽佰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大华锦绣国际广场7栋910)登记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 2、须交纳比选文件文本费100元。 |
比选时间及比选地点 | 1、比选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安徽佰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大华锦绣国际广场7栋819开标室)。 |
比选说明 | 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比选方法如下: (1)比选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比选单位报名时递交报名资料顺序号,将所有参加投标的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2)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3)如合格已登记的报名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将重新组织比选。 (4)为减少人员聚集,建设单位派代表前往比选现场参加监督,报名企业代表无需前往比选现场。摇号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备存。 |
特别提示1 | 1、报名时由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所有比选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参加比选的单位就本公告上提供的资料要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报名。如若无法提供本公告上相符的报名证明资料或因弄虚作假导致无法进入比选摇号,自行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报名费不退还,并将其行为上报至慈湖高新区及市相关部门处理。 |
特别提示2 |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比选公告成交人的报名资料订立书面合同。由于成交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须自行踏勘。 |
重要提示1 | 1、参与比选的单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
重要提示2 | 1、报名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最高限价,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最高限价提出的异议。 2、比选人对整个比选过程有异议的,应在比选结束现场提出;否则不接受针对本比选文件、比选过程及比选结果的任何投诉和质疑。 3、结算方式及期限:依据承包人报送已完成的合格工程形象进度,经发包人、监理人员审核后,发包人支付经审核合格后的工程进度款的60%给承包人;验收合格且提交合格、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5%,经第三方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审核价款的100%。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2000元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
合同授予 | 推荐使用国家标准合同示范文本,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亭亭 联系电话:0555-*******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佰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5-*******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大华锦绣国际广场7栋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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