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UV特种工艺印刷品公开竞价招标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UV特种工艺印刷品公开竞价招标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UV特种工艺印刷品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沈阳分公司UV特种工艺印刷品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沈阳分公司UV特种工艺印刷品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来源:明珠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65万元,为明珠公司沈阳分公司供应及配送UV特种工艺印刷品。现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序号

名称

规格

(mm)

单位

含税限价(元)

税率

备注

1

PP料印刷品

215*297

0.95

13%

材质要求:复合双面磨砂材质,PP哑白,环保型,厚度400克,经久耐用。

印刷要求:环保油墨、双面UV印刷、双面逆向UV光油。包装要求:每100张一个热缩膜包装,每箱500张,纸箱要求结实耐用采用5层空白箱,用胶带及打包袋牢固困扎。

外包装纸箱材质不低于下述要求:

五层纸箱

外层:160gA级牛卡箱板纸

瓦楞纸:130g高强B瓦楞纸;130g高强C瓦楞纸

中板:120g普通瓦楞纸;里层:160gA级箱板纸

2

PVC卡片

64*100

0.27

材质要求:pvc材质,环保型,厚度0.7mm,经久耐用。

印刷要求:环保油墨、双面UV四色印刷

3

pvc标识牌

平方米

平方米

100

材质要求:pvc材质,环保型,厚度0.7mm,经久耐用。

印刷要求:环保油墨、双面UV四色印刷按要求切圆角、打孔。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报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报价折扣率≤100%。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95~90%)。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折扣率应当适用于表格中每一项。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含税限价*报价折扣率97.5%。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内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最终结算单价为全包费用,即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货款、税款、知识产权、授权、制作、检验、人工、损耗品、场地、材料、交通、包装、运输、装卸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单价限价已包含税费,须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税后结算。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如交货地点在此基础上增减或变更,采购人有权随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无条件按更新后交货地点进行供货及配送。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UV特种工艺印刷品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按采购人下单之日起5天内交货。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提供2022年11月至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10 本项目须提供样品,未按要求提供样品视为无效竞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及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6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样品以寄付方式邮寄,样品邮寄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始至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止,并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请预留好充足邮寄在途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均不再受理。供应商须确保样品包装妥当,避免在邮寄途中因运输、搬运等问题导致竞价样品磕碰、破裂、损坏等情况发生,否则视为无效竞价。样品收件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航空服务部,收件人及收件电话:高科,024-********;;详见第三章之《样品要求》。

5、联系方式

5.1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兵,024-********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投标人对竞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竞价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航空服务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丽飞

联系电话:024-********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 系 人:王丽飞

联系电话:024-********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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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UV特种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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