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秀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秀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设计扩建规模为2.0万吨/天,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二级生物处理(分段进水多级A/O)+深度处理(高效沉淀+砂滤池)”工艺,消毒工艺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后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的一级A标准,工艺管道管径为DN600-DN1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多段多级AO生化池、二沉池、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砂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生物除臭等;在一、二期基础上,现状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加药加氯间、碳源投加间进行设备扩容,其他利用现状。服务范围为秀山中心城区范围生活污水(不包含规划工业园区工业生产废水),城区包括中和街道、平凯街道、乌杨街道全部范围。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编制说明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防护工程(边坡支护及挡墙)、道路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环境绿化工程、管网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工艺工程等。其中安装范围包括厂区所有管道、管件及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包含所有工艺、低压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电气范围从变压器出线端开始的电缆电线、桥架线管、照明、防雷接地等内容的采购、安装、调试;72小时联动试车。本次招标不含设备采购(设备是指招标文件第七章“主要设备清单”中所列设备);安装工程的自控、仪表、加氯加药室内工艺部分均为交钥匙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电气中的高压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 工期要求:450日历天(3个月内完成支护结构及平场土石方,9个月内完成构建筑物主体结构,13个月达到进水调试条件,15个月完成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污水处理厂总承包(新建污水处理厂或扩建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2)工程造价:3500万元及以上
3)工程规模:规模不低于1.5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处理厂或扩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规模不计入工程规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签: 三期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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