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双井至里木店段工程B-4项目安全用品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双井至里木店段工程B-4项目安全用品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双井至里木店段工程B-4项目
安全用品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双井至里木店段工程B-4项目安全用品采购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双井至里木店段工程B-4项目安全用品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GG-ZC-********-0037
1.4采购内容:具体详细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数量单位 |
安全帽 | 有检测塑料 | 500 | 个 |
锥桶 | 8斤 | 800 | 个 |
爆闪灯 | 铝外壳 | 70 | 套 |
防撞桶 | 滚塑 | 400 | 个 |
反光马甲(红) | 喷字 | 200 | 件 |
反光马甲(绿)拉链 | 喷字 | 200 | 件 |
水马 | 1300*700 | 1200 | 个 |
安全标志牌 | 1200 | 350 | 块 |
安全标志牌 | 800 | 250 | 块 |
交通标志牌 | 600 | 250 | 块 |
安全标志牌 | 1.5铝板1100*1000 | 100 | 块 |
安全标志牌 | 1.5铝板1200*1500 | 100 | 块 |
禁止通行标语牌 | 600*1200 | 100 | 块 |
交通指挥棒 | 充电式 | 10 | 个 |
安全指示牌 | 700 | 300 | 块 |
安全风险告知牌 | 2000*3000 | 55 | 块 |
安全图版 | 55 | 个 | |
安全宣传牌 | 45 | 个 | |
灭火器 | 干粉4公斤 | 70 | 个 |
灭火器 | 干粉8公斤 | 110 | 个 |
灭火器箱 | 加厚 | 55 | 个 |
车用灭火器 | 干粉1公斤 | 18 | 个 |
灭火器推车 | 35公斤 | 8 | 个 |
风力灭火机 | 背式 | 5 | 个 |
消防架 | 铁 | 4 | 个 |
串旗 | 彩色 | 20 | 包 |
工程围栏 | 800 | m | |
围挡 | 500 | 块 | |
反光膜 | 500 | m | |
反光贴 | 3M红白车贴 | 20 | 卷 |
1.7供 货 期:2023.12.10-2024.12.31
1.8交货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都市圈环线北环双井至里木店段工程B-4项目二工区
1.9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
1.9.1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即可,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承运方承运后视为包装符合要求。
1.9.2货物的承运及运达时间:货物承运日期: 2023年12月10日起 ;货物运达期限 自订货之日起7天内 。
2.材料采购款的结算:
货款的支付流程:双方严格按“签订合同、增加供应商、财务结算、提供收据和发票、资金计划和支付审批、款项支付”的流程执行。未达到管理流程规定的,采购方暂不付款。
资金支付前,须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A.保证合同供应商名称、合同银行帐户名称、采购方账面供应商名称、发票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
B.采购方取得供应商提供的收据,收据收款信息必须与合同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C.业主对采购方已进行计量、工程价款已拨付到位,并且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物资及各种原始质量证明文件、技术资料及服务。
材料采购费用的结算:采购方办理结算且采购方收到建设单位计量款后,30天内支付结算金额的 10 %,项目施工结束后支付上限为不高于应付账款总额的80%,余款 20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采购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满后,如供应商供应材料无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返还采购方质保金后,采购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供货商。所有货款已包括资金成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不再计算利息。
3. 货物运输费用的支付:
费用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供应商出具收据。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采购预算:材料采购共*******.00元,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5.1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总价进行报价。
6.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7.意向供应商报名
7.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06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6)意向供应商提供上游进项发票或采购合同;
(7)需提供所售商品的产品合格证;
(8)根据本工程施工要求此次供应商所在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及周边。
(9)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如果有)、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或相关证明、完成税务登记实名认证证明材料。
(11)需提供履行标的能力证明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7.2竞价采购文件不收费。
8.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3年12月09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0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8.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睿采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10.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39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57*****758
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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