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廉税长安青年论坛工作总结汇报宣传片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廉税长安青年论坛工作总结汇报宣传片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廉税长安青年论坛工作总结汇报宣传片制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 16:0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二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二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敬、肖懿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50、806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青年北街16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科长,0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崔敬、肖懿 029-********-850、806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廉税长安青年论坛工作总结汇报宣传片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高科广场 A 座1001 室购买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3-SN-ZY-ZC-FW-102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廉税长安青年论坛工作总结汇报宣传片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廉税长安青年论坛工作总结汇报宣传片制作及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6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高科广场 A 座1001 室购买磋商文件。
方式:购买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青年北街165号
联系方式:刘科长,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崔敬、肖懿 029-********-850、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敬、肖懿
电 话: 029-********-8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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