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一队”迁建看守所、武警中队智能化、物防、技防系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三所一队”迁建看守所、武警中队智能化、物防、技防系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垫江县“三所一队”迁建项目看守所、武警中队智能化、物防、技防系统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三所一队”迁建项目看守所、武警中队智能化、物防、技防系统工程设计项目已由垫江发改委以垫发改委函【2011】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市、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竞争性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阳街道办事处西湖村6、7组。
2.2工程投资及工程规模:总面积约15000平方米;含看守所办公楼、监区、武警中队办公楼,总投资约900万元。
2.3设计周期:55日历天。
10日历天内完成完整优化方案设计并送审;
方案审查合格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完整初步设计并送审;
初步审查合格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完整施工图设计并送审。
2.4招标范围:
(1)、看守所(办公楼、监区)、武警中队办公楼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不含监室门、监室床的设计。具体功能要求以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武警总队对看守所、武警中队智能化系统建设标准为准。
(2)、看守所、武警中队物防、技防设计。具体功能要求以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武警总队对看守所、武警中队物防、技防建设标准为准。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竞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有2011年1月1日至今设计看守所、武警中队(或监狱)含物防和技防的业绩(建设造价600万元以上)一个;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若竞标人为外地勘察设计企业,则必须按渝建发【2013】310号的规定办理入渝登记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竞标,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6年 3月2日起, 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各竞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并下载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修改及通知;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竞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竞标截止时间止,各竞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竞标人递交竞标文件时现金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竞标文件。
5、竞标文件的递交
5.1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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