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专项工程建设方案及设计招标
青海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专项工程建设方案及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专项工程建设方案及设计招标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办公路函〔2023〕1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一)加密布设视频点位。我省现有主线视频点位1351路,需增设主线视频点位约2275路,同时要实现收费广场、服务区等场区视频图像全覆盖需增设视频点位约99路,共计新增视频点位2374路,同时需对上云网关进行升级,扩容配套存储设备,实现视频全网覆盖。(二)优化升级设备设施。为确保平台视频在线率高于95%的目标,需对部分路段传输及网络设备扩容升级,对缺少、受损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光缆资源重新铺设光缆,以保证通信资源充足。对全省视频网进行合理规划,建立符合现状的网络三级架构,统一网络路由协议及接入标准,并对全省视频网进行网络及网络设备优化,增加网络监测设备,确保视频网络达到设计合理、质量可靠、安全可控的运行状态。(三)优化提升系统平台。根据部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省级视频云平台进行升级,进一步优化提升省级平台性能,完善系统功能,提升所上报视频智能分析结果的质量。(四)网络安全保障。根据《网络安全法》及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要求按网络安全“三同步”原则,开展网络安全建设工作。 本次我省视频优化提升工作按照“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路段车流量及重要程度,逐步开展视频点位加密工作,分2个阶段实施:一期实施阶段(2024年12月31日前)。对G6京藏、张汶、西和等高速中的22条路段加密视频点位 956路,优化完善全省通信基础设施、网络架构及硬件、开展网络安全建设,对接部路网中心,进一步完善省级云平台功能,实现视频资源综合智能使用、视频快速调取、提升智能分析质量。二期实施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根据一期建设成效,在2025年进一步强化通信传输建设工作,对西丽、德马、柳格等高速中的14条路段加密视频点位1418路,完善相关软硬件基础设施,基本实现我省高速公路全路段监测视频“指哪调哪,想哪看哪”,增强视频联网系统功能实现指挥调度全网覆盖高效支撑日常监测调度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切实保障路网运行稳定畅通。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公路·公路甲级]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专业资质甲级]资质,近五年内(2018年7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或省级及以上高速公路视频联网监测工程设计工作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注:本条款一般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诚信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网址:http://www.qhdzzbfw.gov.cn)。
5.2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和所有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12月07日00:00时至2023年12月11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或登录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双信封开标活动。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第一步骤对“第一信封”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一信封解密事项;第二步骤对“第二信封”开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通知,及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二信封解密事项。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7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递交至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七(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6.3 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 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http://www.qhjkjt.com/)。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甄廉洁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49号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甄廉洁 | 联系人:张洪剑 |
电 话:0971-******* | 电 话:0971-******* |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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