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0MW机组脱硫高效除尘除雾装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330MW机组脱硫高效除尘除雾装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2×330MW机组脱硫高效除尘除雾装置改造工程,招标人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六盘山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2.1 建设地点: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热电厂
2.2项目规模:
设计规模2×330MW,#1、#2机组于2010年11月投产发电。
本改造工程拟采用单吸收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改造后SO2排放浓度应小于35mg/Nm3(标态,干基,6%O2),吸收塔入口烟尘排放浓度≥40 mg/Nm3(标态,干基,6%O2),吸收塔出口烟尘排放浓度小于 5 mg/ Nm3(标态,干基,6%O2)。除雾器出口雾滴小于30 mg/ Nm3。
2.3招标范围:
2.3.1投标方负责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和验收(拆旧和建安不在招标范围内)。 六盘山热电厂#1、#2机组烟气提效治理改造的范围是对#1、#2机组烟气烟尘和二氧化硫提效进行总体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和验收。
2.3.2 六盘山热电厂#1、#2机组烟气提效治理改造的烟尘提效设计范围是将原有吸收塔除雾器更换为高效除尘除雾装置,同时对相应改造系统进行设计、供货、指导安装,包括气动阀门、测点、管道等。
2.3.3 六盘山热电厂#1、#2机组烟气提效治理改造的二氧化硫提效设计范围是在原#1、2吸收塔基础上进行改造,吸收塔仍采用喷淋塔,只对喷淋层进行优化,塔内不增设烟气均布提效装置,吸收塔前不另设置预洗涤塔及塔外浆池,吸收塔浆池与塔体为一体结构,依据设计进行供货和指导安装。
2.3.4如需抬高吸收塔,则应核算吸收塔载荷,出具吸收塔加固方案或施工图。施工图中应含有目前烟道上安装的环保测点的移位及环保测点平台的移位等施工图。
2.3.5本工作不限于此,除以上提到的还有未提到及未开列的,但属于本程需要的所有的材料的采购、供货、安装指导、调试、验收全部由投标方负责(拆旧和建安不在招标范围内)。
2.4供货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3.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权力,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工程设计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同时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及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4近三年(2013-2015),投标人需拥有国内300MW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3台套(含)以上的高效除尘除雾装置设计、供货、调试业绩且至少有1台 300MW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喷淋层优化改造1年以上成功运行的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分)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3.5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力工程)资格,且须具备3台及以上类似工程改造业绩及经验(提供标注有项目经理名称的合同或验收证明);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设计资质。
3.6项目分包资质要求(如有):
投标人的分包商(如有)必须具有与其分包内容相适应的资质,要求如下:
3.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其中调试分包商的资质要求:应具有电力工程调试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生产商应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及设备生产能力。
3.6.2调试分包商应具有3台及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的环保设施调试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
3.6.3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或转让他人。
3.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较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9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无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6日下午16:00前,须将报名表(报名表填写要求请见4.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授权书、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资质和业绩合同(包括投运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业绩合同、分包商资质及业绩合同(如有)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1@qq.com">********11@qq.com邮箱报名(邮件需注明所报名标段、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4.2(1)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报名表需详细填写每一项(业绩需在表格内逐条列明,所附项目业绩合同需与报名表上所列业绩一一对应),禁止出现“详见附件”、“详见报名资料”等字样;
(3)报名表需提供可编辑文档及盖章扫描件。
4.3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4.1上述材料)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六盘山热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热电厂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20号
邮 编: 756000 邮 编: 750002
联 系 人: 杨 渤 联 系 人: 时媛媛
电 话: ****-******* 电 话: ****-*******/177*****37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lpsrdybo@163.com 电子邮件: ********11@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6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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