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兴市县道公路小修保养施工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4年宜兴市县道公路小修保养施工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4年宜兴市县道公路小修保养施工项目

2024XDXXBY-YX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宜兴市县道公路小修保养施工项目 已由/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 为宜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次2024年宜兴市县道公路小修保养施工项目涉及一级公路约36.526公里,二级公路约333.307公里,总计369.833公里。具体线路详见2024年宜兴市县道公路小修保养施工项目里程统计表。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2024XDXXBY-YX,主要工作内容为宜兴市县道路面保洁工作、日常(经常)巡视检查(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桥涵附属设施、沿线安全设施等)、应急保障,日常小修保养(包括路基边沟、截水沟、排水沟修复,路面灌缝及破损修复、桥涵构造物维修、排水系统维修、沿线安全设施维护、绿化保养修复等)、应急处置(铲雪除冰等)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养护管理目标:根据省局相关要求,一级公路机械清扫率达到100%,应急处置及时高效,确保管养公路经常处于畅安舒美的良好路况。

养护承包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体实施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验收合格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 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国省道或县道公路小修保养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信息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公布(施工类型)”为准,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A级确定);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2 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3)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 担任过国省道或县道公路小修保养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若投标过程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岗项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备案更新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并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若评标公示过程中经查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岗项目,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均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或2023年9月-2023年11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downloadhtml.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宜兴市宜城镇氿滨北路318-2 号

联 系 人:吴科

联系电话:05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4(4号楼)八楼803室

邮 编 :******

联系人:徐工、韩工

电 话 :0510-********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月 11 日17:00。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 12 月 28 日09时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 28 日10时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6)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7)招标人定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12号楼 2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9)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10)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11)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 12 月 06 日

标签: 道公路小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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