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区安全生产提升工程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宣化区安全生产提升工程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宣化区安全生产提升工程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化区安全生产提升工程一期(二次)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批字【202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宣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宣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宣化区钟楼大街132号院、永安街8号院、南大街36号院的办公场所进行消防、安防监控系统整体提升及大门改造工程等。建设地点:宣化区钟楼大街 132 号院、永安街 8 号院、南大街 36 号院 。计划工期:自签订施工合同起 9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7 09:00至2023-12-1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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