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五里庙南区棚户区建设项目-非机动车棚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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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郾城区五里庙南区棚户区建设项目-非机动车棚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H2023-CGCS-04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郾城区五里庙南区棚户区建设项目-非机动车棚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30000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
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漯河市郾城区淞江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
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郾城区五里庙南区棚户区建设项目-非机动车棚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市郾城区五里庙南区棚户区建设项目-非机动车棚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
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
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
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1.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3.1.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
缴纳社保的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2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
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供应商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报名时间:2023 年 12 月 0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法定节假日、公
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颍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舒曼财富
中心 C 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颍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舒曼财富
中心 C 座)。
七、其他
受漯河市郾城区淞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颍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漯河市郾城
区五里庙南区棚户区建设项目-非机动车棚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公告。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五里庙南区棚户区建设项目-非机动车棚工程
1.2 项目编号:LH2023-CGCS-046
2、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漯河市郾城区五里庙南区棚户区建设项目-非机动车棚工程,详见第五章工
程量清单
2.2 合同履行期限:4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3 预算金额:约 130 万元
2.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 采购需求: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
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
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
格式,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
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1.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3.1.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
缴纳社保的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2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
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供应商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郾城区淞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 258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5-61651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颍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舒曼财富中心 c 座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35395503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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