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及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电力市场化交易项目
(招标编号:UDTZX-ZBDL-2023-08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及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电力市场化交易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
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及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电力市场化交易项目,工
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由三屯碑至国际机场站,其中包括 21
个车站,一个停车场,一个车辆段。轨道交通 1 号线用电性质为大工业用电,年用电量约为
7000 万 kw•h。根据新疆电力交易机构规定,全部参与市场化交易。(2)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控制中心(位于卫星路~黄山街交叉口西南侧)园区内共 A、B、C、D 四栋办公楼提供安全稳
定的售电服务,用电性质为商业用电,年预计服务期内用电量约为 800 万 kw·h,全部参与
市场化交易。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及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电力市场化交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及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电力市场化交易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合
格有效的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已在新疆电力交易机构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具备开展
电力直接交易的购售电资格(提供与新疆电力交易机构签订的售电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 1 项年售电量 10 亿 kw·h 的售电业绩(可认定同一年度的多
份执行期内的业绩证明材料售电电量累计达到 10 亿 kw·h 的为 1 项业绩,但已计算过售电
量的业绩证明材料不重复计算)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执行期内的合同文件或中标通知书
或业主证明材料,并需能体现售电量及售电年度。
3.4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
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
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 其他要求:
3.6.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06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4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3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
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2701 室领取招标文件,500 元/本/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5 标书送达室(乌
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5 标书送达室(乌
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七、其他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及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电力市场化交易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拨款和企业自
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及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电力市场化交易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及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电力市场化交易项
目
2.1.2 采购地点为: 乌鲁木齐市
2.1.3 采购内容为: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及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电力市场化交易项目,工作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
(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由三屯碑至国际机场站,其中包括 21 个车站,一个停车场,
一个车辆段。轨道交通 1 号线用电性质为大工业用电,年用电量约为 7000 万 kw•h。根据新
疆电力交易机构规定,全部参与市场化交易。
(2)乌鲁木齐轨道交通控制中心(位于卫星路~黄山街交叉口西南侧)园区内共 A、B、C、D
四栋办公楼提供安全稳定的售电服务,用电性质为商业用电,年预计服务期内用电量约为
800 万 kw·h,全部参与市场化交易。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1.4 服务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
通知为准)。
2.1.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
际需要。
2.1.6 标段划分:共 1 合同段。
2.2 资金来源: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合
格有效的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已在新疆电力交易机构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具备开展
电力直接交易的购售电资格(提供与新疆电力交易机构签订的售电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 1 项年售电量 10 亿 kw·h 的售电业绩(可认定同一年度的多
份执行期内的业绩证明材料售电电量累计达到 10 亿 kw·h 的为 1 项业绩,但已计算过售电
量的业绩证明材料不重复计算)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执行期内的合同文件或中标通知书
或业主证明材料,并需能体现售电量及售电年度。
3.4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
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
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 其他要求:
3.6.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 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3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
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
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2701 室领取招标文件,500 元/本/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
齐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5 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
道益民大厦主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ggzy/)、《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乌鲁木齐地铁官网》(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
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
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
地 A 栋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赵培龙
电 话:0991-7650077
代理机构: 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
基地 A 栋
联 系 人:李洁、徐万
电 话:0991-7650042、13699388698、 17699672025
日期:2023 年 12 月 6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
业总部基地 A 栋
联 系 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76500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
业总部基地 A 栋 2701 室
联 系 人: 李洁、徐万
电 话: 13699388698
电子邮件: 90804443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