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诸城、莱西华玺大酒店标识标牌购置及安装工程及莱州酒店地下停车场灯箱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莱州、诸城、莱西华玺大酒店标识标牌购置及安装工程及莱州酒店地下停车场灯箱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莱州、诸城、莱西)华玺大酒店标识标牌购置及安装工程及莱州酒店地下停车场灯箱购置及安装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方需具备的条件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要求
第四部分:主要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开标及评标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因企业发展需要,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投标前请各单位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视为完全接受本招标公告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莱州、诸城、莱西华玺大酒店标识标牌购置及安装工程、莱州酒店地下停车场灯箱购置及安装工程】
2、项目地点:烟台莱州市云峰北路与北苑路交叉口
潍坊诸城市密州东路16号
青岛莱西市文化路2号
招标内容:【莱州、诸城、莱西华玺大酒店标识标牌购置及安装工程、莱州酒店地下停车场灯箱购置及安装工程】
3、工期:工期共【32】天,开工时间【2023】年【12】月【13】日,完工时间【2024】年【1】月【13】日。如有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中标方承担当地主管部门验收、质监站检测等建设过程中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完成备案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1、招标资料请联系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4楼行政办公室【陈工】,联系电话:0532-********。资料费每份200元,资料费不退。
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须在【2023】年【12】月【11】日【15】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总裁办公室(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6楼总裁办 洪工收 0532-********)并将投标产品样品送达行政办公室(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4楼行政办公室 【陈工】收 【0532-********】),逾期均视为废标,招标方将不予接受。各投标方在提交标书之前,必须以已交纳的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底单或相关凭证,到【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55号】开具收据,将资料费、保证金收据同标书一同递交总裁办,参加投标。
4、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15】时开标
(2)商务咨询:【陈工0532-******** 肖工0532-********】。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投标前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视为完全接受本招标公告要求。投标报价不得有漏项,如有漏项,投标报价视为包含招标清单所有内容。
(3)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因设计变更,图纸以外增加的工程,由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另行计算费用。
(4)施工应严格按照安全文明规范进行施工,出现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5)本次招标如含有现场施工,请投标单位提供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相关业绩,在本企业社保证明。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同步配报价电子版一份。投标函部分与商务部分同册装订,技术部分应单独装订。所有投标资料密封。
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投标方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具体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箱号码等。
A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均分项单列,需注明所用主、辅材料及配套设施用具的品牌、规格、型号)。
④主要技术措施,包括质量、安全、消防、环保、工期保证等措施;
5、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6、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本次投标是否需要提供样品(是t/否¨),无论是否中标样品概不退还,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交人民币【*****】元(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开户行账号:中国银行莱西市文化路支行206*****1627
4、投标保证金须保证于【2023】年【12】月【11】日【15】时前到帐,招标方为投标单位开具收据,投标方方有资格参加投标。
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投标方中标之后接到招标方通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1)退还时间:未中标的投标方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30】天后予以无息退还。
(2)办理退保证金时请准备相关资料联系【李处157*****688】,相关资料:招标单位的保证金收据原件、投标单位的退保证金收据并盖财务章、投标单位开户信息并盖公章。
2、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不能作为中标人启动生产或备货的依据,应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再启动生产备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付款方式:①签订合同后,乙方正式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含税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工程开始施工后定金抵顶等额工程款;
②甲方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安装完工后且经初步验收合格支付至含税合同总价的【70】%;
③经甲方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并报甲方审计决算后付至甲方审定值的【95】%;
④余【5】%作为质保金(自产品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
认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凭使用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签署的证明单,甲方无息付清质保金。质保期在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两年。
(2)、除合同总金额20%的首付款外,乙方同意甲方每笔付款均以应付款5%的利群酒店礼品卡抵顶等额工程款。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含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仍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如出现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则执行变更后的价格。乙方不得以原材料价格调整变更为由拒不施工或变相停工,否则,若因此每停工一日,须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如延误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天,乙方同意甲方将迟延履行金从应付款或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延迟完工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应于合同解除后10日内返还甲方已付货款并双倍返还定金。已决定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解除。
(6)、本工程具体验收事项按国家、行业标准,现场标准及甲方要求进行。工程交付时,乙方须提供验收报告及各类软件使用说明书和操作手册,确保正常使用的规章条例。
工程竣工后,乙方在20日内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发出书面竣工通知,甲方接到通知3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书,并将工程移交甲方。
A、公开唱标。唱标后,每个投标方给予40分钟述标时间,请各投标方做好详细述标材料。
B、密封报价。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招标方组织密封报价,投标方无需参加。
(1)本次招标进行综合评议,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且招标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
(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废标),不得进入细致评标:
②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④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投标单位必须遵循以下要求,方能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
一、招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招标项目由招标小组成员进行集体决策,因此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干扰招标工作。
三、投标方提交投标文档后,在没有得到正式邀请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到招标小组探访或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如需要交流或澄清,招标人将另行通知。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与招标小组各成员单独接触,所有会面均应在招标人员工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五、投标人在项目进展期间,禁止询问招标情况,不允许通过与负责项目的人员打电话或通过其它方式询问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招标人将安排专人向投标人通报进展情况。
六、项目进展期间,投标人不得就所参与项目与招标人领导层进行交流或询问情况,更不得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面前对招标小组的工作妄加评论或传播不真实言论。
七、投标人不得串标,不得询问其他投标人标书内容;投标人承诺不将招标人本次工程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模、内容等泄漏给其他公司;
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经签订合同的,则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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