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蓝宇机动车检测站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城投蓝宇机动车检测站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昌吉城投蓝宇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已经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2016)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城投蓝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吉城投蓝宇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昌吉市中山路夹滩村。

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为3338平方米,其中1#办公楼建筑面积1454平方米,2#办公楼建筑面积533.5平方米;安全检测线建筑面积826.5平方米,环保检测线建筑面积524平方米。

4、结构类型:1#、2#办公楼均为框架结构,安全检测线、环保检测线均为轻钢结构;层数:1#办公楼地上二层、2#办公楼、安全检测线、环保检测线均为地上一层。

5、工程投资额:总投资45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6年4月1日开工,2016年7月24日竣工。总工期115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施工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日10:00时-2016年3月7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CJ********投标保证金9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3月3日-2016年3月7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92,帐号:********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招标文件费施工文件费为1000.00元/份。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城投蓝宇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兰冰 138*****628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胡雪梅 蒲东梅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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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动车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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