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院史长廊、操场宣传标语灯光亮化项目询价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建设院史长廊、操场宣传标语灯光亮化项目询价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建设院史长廊、操场宣传标语灯光亮化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建设院史长廊、操场宣传标语灯光亮化项目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LZLAN-W4007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8.9万元

四、项目概况:

1.长廊项目位于医院国旗广场南侧,依托现有长廊建设,共设有16个灯箱,单画幅为120cm*244cm,数量为12个,单画幅为223cm*233cm,数量为4个。每个灯箱均为单侧画面,单个灯箱总厚度约为15cm,主要采用镀锌方管2cm*4cm*1.5mm厚,8mm透明钢化玻璃,1.0mm不锈钢外包,户外防水led漫反射灯,画面材质均为420g内打光刀刮布,厚0.4-0.45mm,背板为外包不锈钢。具有定时开关设备。内容为医院简要历史内容。

2.操场四周宣传标语牌安装射灯,主要灯光规格:Led50W的户外防水射灯;材质:纯铝制作,附带支架;数量:120个。(包括4平方护套线、配电箱、时间控制器、运费、辅料、工费等);灯光规格:Led100W的户外防水射灯;材质:纯铝制作,附带支架;数量:12个。(包括4平方护套线、配电箱、时间控制器、运费、辅料、工费等)。电线总长度500米。

五、货物(服务)商务、技术要求

(一)一览表

序号

物资(服务)名称

技术要求(服务内容)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备注

1

建设院史长廊

详见技术要求

1

预算5万元

2

操场宣传标语灯光亮化

详见技术要求

1

预算3.9万元

1.报价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报价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报价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全部满足或优于表格内技术要求,存在负偏离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商务要求

★①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2.交货地点:由成交单位送货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某单位指定地点。

3.报价:所报费用包含材料费、运输费、辅料费、人工费、大型机械费、安装费、保险、税金等全部费用。

★②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接收之日起24个月。

2.保修期:自接收之日起24个月。

3.报价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质保期外的维修只收取最低成本费用。

4.在服务周期内,中标方应保证接我方相关服务需求后保证24小时内提供服务。

(三)技术要求

①建设院史长廊

1、主体样式及设计详见附件(设计图)。

2、长廊项目位于医院国旗广场南侧,依托现有长廊建设共设有16个灯箱,单画幅为120cm*244cm,数量为12个,单画幅为223cm*233cm,数量为4个。每个灯箱均为单侧画面,单个灯箱总厚度约为15cm,主要采用镀锌方管2cm*4cm*1.5mm厚,8mm透明钢化玻璃,1.0mm不锈钢外包,户外防水led漫反射灯,画面材质均为420g内打光刀刮布,厚0.4-0.45mm,背板为外包不锈钢材质。具有定时开关设备。内容为医院简要历史内容。画面平整无明显接缝,字体清晰,容易更换,质保期内无破损、褪色等现象。

3、每个灯箱安装户外防水漫反射灯,具备配电箱及定时开关设备。

4、院史长廊灯箱整体质保期内不出现倾斜、倒塌、开裂等现象。

5、供应商不得以不可预见因素、现场安装困难、工程量清单不详尽、要求调整合同金额等因素对工期进行拖延,医院对供应商呈报以上原因一律认定为对现场踏勘不充分,因延误工期造成损失和处罚一律由供应商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因踏勘不充分导致投标报价不合理以及影响院史长廊使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②安装操场宣传标语牌射灯

1、安装效果见附件。

2、操场宣传标语灯光亮化项目灯光规格:Led50W的户外防水射灯;材质:纯铝制作,附带支架;数量:120个。(包括4平方护套线、配电箱、时间控制器、运费、辅料、工费等);灯光规格:Led100W的户外防水射灯;材质:纯铝制作,附带支架;数量:12个。(包括4平方护套线、配电箱、时间控制器、运费、辅料、工费等)。电线总长度500米。

3、标语牌安装射灯质保期内不出现掉落、破损、开裂等现象。

4、供应商不得以不可预见因素、现场安装困难、工程量清单不详尽、要求调整合同金额等因素对工期进行拖延,医院对供应商呈报以上原因一律认定为对现场踏勘不充分,因延误工期造成损失和处罚一律由供应商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因踏勘不充分导致投标报价不合理以及影响宣传标语牌亮化,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询价文件申领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邮箱地址);

供应商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三)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报价方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邮箱: bjlyxgck@163.com 。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逾期递交的,拒收报价文件;报价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证明原件。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某单位。(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鲍先生、李先生

电 话:181*****255153*****638

十、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待合同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完毕且整体项目验收合格后,合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采取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其余3%转为质量保证金,待2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

十一、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均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公开发布。报价方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报价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报价方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河北,张家口市,张家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光亮化 操场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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