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镇海舟河涌二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西樵镇海舟河涌二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海舟村民委员会的西樵镇海舟河涌二期整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为西樵镇海舟河涌清淤整治,河涌总长2318米,清淤总量11717.54立方米(其中机械清淤11549.28立方米,人工清淤168.26立方米),木桩支护总量260.4立方米(其中机械打木桩229.38立方米,人工打木桩31.02立方米),本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2工程建设地点:海舟村辖区内。
2.3淤泥堆放地点:海舟开发区附近。
2.4工程规模:工程预算造价935122.03元。
2.5计划开工日期为:工期历时50天,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甲方签发开工令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6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2.7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质量的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施工资料和国家现行的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执行,中标人对工程质量予以承诺。
1)工程开工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报送开工报告,包括组织机构、主要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情况、进场计划、材料供应、工程进度、施工方案、河涌两岸设施安全监测、安全措施质量控制手段等组织设计资料,待驻地监理签认并报送招标人审定批复后正式开工。
2)如测试不合格,施工单位无条件返工,做到河涌流畅测试值达到合格为准,所有检测费用由中标施工单位承担。
3)所有进场材料在施工前必须接受监理及招标人的检查,若有不符合或不合格的材料,招标人即没收投标人保证金,所做的工程不予结算,工程由招标人另行安排。
4)河涌两岸杂草、杂树、垃圾必须清理干净。
5)清挖期间禁止水面垃圾、杂物漂流到其他河涌,以免影响其他河涌的水环境及河涌目标管理工作。
6)河涌清挖时必须由面层向低层以及按设计开挖线依次清挖,如发现违返要求则视该工程不合格处理,造成重大问题追究施工方责任。
7)施工过程由于施工场地需临时租用农地生产的青苗补偿由中标单位负责。
8)施工木桩支护前必须通知业主、监理、河涌办对木桩材料进行质量标准验收以及放线定位验收,如木桩支护不能按设计施工时,要通知业主、监理和河涌办到现场研究变更施工方案。
9)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安全规范执行,同时密切注意监测河涌两岸建筑物及岸坡的安全稳定情况,如发现可疑安全问题要立即停工和及时通知业主、监理、河涌办到现场研究解决,否则造成一切责任由施工方负责。
10)淤泥堆放点平整、淤泥晒干后推平和运输便道的平整、修复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11)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向业主、监理、河涌办呈交相应的进度资料,否则,要勒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待相关资料呈交后复工,而工期不计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西樵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资格类别-水利水电工程类别库内企业[以此网址(***********************/***********************_1.html">http://www.xiqiao.gov.cn/cms/html/3253/2016/***********************/***********************_1.html)于2016-2017小额工程库名单中对应专业类别公布通过的中标单位名单为准],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4、中标单位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备案并具有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或《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以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可在西樵镇公众服务网(http://www.xiqiao.gov.cn)上自行下载
公告时间: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7日
报名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3月7日17时30分
开标会议时间为:2016年3月9日下午15时00分
报名确认地点: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窗口(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
开标地点: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报名确认时请递交《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及《投标承诺书》一式一份。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海舟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西樵镇海舟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联系人:梁志文
招标人电话:139*****077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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