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医院对2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示第三批
怒江州人民医院对2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示第三批
急救中心的救护车主要承担突发性、灾难性(如自然灾害、交通、工伤事故的抢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前急救工作,负责六库城区120呼救的受理处置等工作。同时,在确保正常医疗急救工作不影响的前提下,结合人民群众的需求开展(非日常医疗急救)转诊转院病人的长途转运和非急救转运特需医疗服务工作。根据《云南省非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特需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已列入《云南省非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原则上按照省定政府指导价执行,对未列入《云南省非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依法自主定价并向社会公示,由患者自愿选择的规定。我院依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情况,经院内专家论证,医院党委会会议研究,按照有利于卫生事业的发展又有利于保持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在充分考虑社会发展水平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制定了2项拟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试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1日-1月19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致电怒江州人民医院价格管理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886-*******
附件: 怒江州人民医院非日常医疗急救2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备注:可另行收费的一次性材料、药品价格按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执行。
怒江州人民医院
2021年1月11日
标签: 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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