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淮门大街9号05幢招租招标公告
定淮门大街9号05幢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9号05幢房屋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2-0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2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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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9-01 | |||||||||||||||||||||||||||||||||||||
评估机构 | 南京三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00元/年(不含房屋物业费,详情见合同模版)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家移民管理局 |
特别 | 一、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房屋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房屋实际情况。 三、宾馆出租期限为五年,装修及经营准备期六个月(不包含在租期内),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如期交付,装修及经营准备期顺延。标的房屋整体出租,不拆分。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房屋现状,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市场监督、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城管等手续办理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须与房屋内现有的装修风格一致,同时装修改造方案须报出租人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承租方对出租房屋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本次招租房屋用途只限于宾馆(含餐饮),不得用于其他业态的商业办公、娱乐行业及其他严重噪音或环境污染行业,严禁借此房屋开展民间借贷、集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租赁价格为含税价,由出租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十、出租房屋电梯已采购完成,正常安装费用由出租方支付,目前电梯井存在倾斜情况,需要承租方承担10万元的修复重塑费用。 十一、承租方须承担开设宾馆(酒店)所产生的一切手续办理费用。 十二、出租房屋与出租方营区水、电、燃气管线,以及空调、消防等系统互联互通,租赁双方需在管线必要位置加装计量器,对日常能耗费用进行核算,此项费用预计花费5万元,由承租方承担。 十三、出租方承担标的房屋的高压配电柜、中央空调主机系统、供水设施以及消防泵房等地下共用设备的监控运行工作,承租方须缴纳5元/月/㎡的房屋物业费,按出租面积计算,挂牌底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房屋物业费,详情见合同模版。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 |
标的交割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如有需求,出租方可以提供洗衣房,需额外收费。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d*****d-0ae8-43f8-a482-2497e6f7f9f6]、《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b74cf4d8-845e-42c0-9ed5-0720ab0d086e]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勘查现场前需先联系出租方相关人员,因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承租商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报名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踏勘要求:公告期内携带企业简介等能够体现企业情况的材料,提前预约。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36*****629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2-06 17:00:00 至 2023-12-20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扫描件为无效材料的,报名无效。书面材料递至交易所(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2楼)。 二、意向承租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提供意向承租方一年以上持续经营宾馆或酒店行业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合同、经营实体营业执照),自身经营(或承诺引进)的连锁宾馆品牌证明。提供的材料主体为意向承租方以外的其他方的,为无效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承租承诺函; (五)现场踏勘单(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jdjc/)查询的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的信用记录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七)提供宾馆的计划运营方案(需包含:1、包括酒店升级投入方案;2、经营管理方案3、市场定位;4、酒店规划;5、人员配备及安排等方面的阐述)、6、经营酒店有关人员管理培训方案及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安全防患管理制度,内部考核制度及考核记录等);7、酒店住宿安全管理方案(如安全管理制度、安防常识、消防安全、电气设备防火安全等)。由出租方对运营方案进行审核,意向承租方提供的运营方案须按上述7条编制目录和相对应内容,缺少上述7条内容中的任意一条,为无效运营方案; (八)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四、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12-2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产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
咨询电话 | 02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 | |
其 他 | 传真: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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