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区河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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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城区河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沧州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港城经字〔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港城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和港口建设服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港城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和港口建设服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沿三千吨疏港路和通港路布置雨水管道及污水管道,布设停车位,在通港路跨宣惠河桥设置路灯及部分路面维修等。 2.1.2建设地点: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港城产业园区。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止。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6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 2.1.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必须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2023年1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7 09:00至2023-12-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02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港城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和港口建设服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港城产业园区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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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程工
电话:

0317-*******

电话: 189*****68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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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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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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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产业园区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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