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区河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港城区河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港城区河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城区河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沧州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港城经字〔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港城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和港口建设服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港城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和港口建设服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沿三千吨疏港路和通港路布置雨水管道及污水管道,布设停车位,在通港路跨宣惠河桥设置路灯及部分路面维修等。 2.1.2建设地点: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港城产业园区。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止。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6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 2.1.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7 09:00至2023-12-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02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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