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区河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港城区河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港城区河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城区河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港城区河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城经字【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港城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和港口建设服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港城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和港口建设服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港城产业园区。 2.1.2建设内容:排水管网:沿三千吨疏港路和通港路布置雨水管道及污水管道,新建钢筋混凝土污水管2648米,管径DN400-DN600;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2614米,管径DN1350-DN2000。 停车场工程:布设停车位116个。 电气工程:在通港路跨宣惠河桥全线设置路灯,全长1241米,路灯间距约30米左右。 路面维修工程:对港城产业园区部分路段进行铣刨重铺、微表处等病害处理。 2.1.4工期:24个月;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7 09:00至2023-12-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9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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