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学、第九中学、樟市镇中心学校、舂陵江镇中心学校校园维修招标公告

第二中学、第九中学、樟市镇中心学校、舂陵江镇中心学校校园维修招标公告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阳县第二中学、第九中学、樟市镇中心学校、舂陵江镇中心学校的委托对桂阳县第二中学、第九中学、樟市镇中心学校、舂陵江镇中心学校校园维修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ZYCG-CZ2016-03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邀请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第二中学、第九中学、樟市镇中心学校、舂陵江镇中心学校校园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HNZYCG-CZ2016-03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包的名称

数量(单位:项)

预算(元)

B08/第一包

桂阳县第二中学校园维修项目

1

¥420000.00

B08/第二包

桂阳县第九中学校园维修项目

1

¥400000.00

B08/第三包

桂阳县樟市镇中心学校校园项目

1

¥400000.00

B08/第四包

桂阳县舂陵江镇中心学校校园维修项目

1

¥450000.00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1.3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含有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2015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

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1.6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

1.7要求投标人是桂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2013-2016年度限额内工程项目施工定点采购名单入围企业;

1.8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9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或者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10要求投标人提供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1.11要求投标人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本投标单位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只查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

1.1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03月02日至03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①单位介绍信(报名经办人要求为本项目建造师,并提供2015年8月-2016年2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②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含有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④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2015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⑤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⑥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或者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⑨提供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⑩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本投标单位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只查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南省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此谈判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备注:1、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报其中的两个包(标段)(每一个包即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其中的每两个包(标段),但不得将每个包(标段)所列内容拆开进行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2、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包(标段),中了第一包(标段)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取得第二、三、四包(标段)的中标资格;中了第二包(标段)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取得第一、三、四包(标段)的中标资格;中了第三包(标段)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取得第一、二、四包(标段)的中标资格;中了第四包(标段)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取得第一、二、三标段的中标资格(评标顺序为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若出现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为评标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取后一名次的候选人及报价为中标人和中标价)。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年3月9日17时00 分前(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3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第一包采购人名称:桂阳县第二中学

地址:桂阳县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9*****875

第二包采购人名称:桂阳县第九中学

地址:桂阳县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8*****696

第三包采购人名称:桂阳县樟市镇中心学校

地址:桂阳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0*****699

第四包采购人名称:桂阳县舂陵江镇中心学校

地址:桂阳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1*****37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108号市场服务中心1栋606号

联系人:朱楚林、刘海燕、谭珊

电 话:****-*******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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