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景区资源管理局的水丰湖内源污染治理(车辆)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信息通告
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宽甸满族自治县景区资源管理局委托,对水丰湖内源污染治理(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KDZCZB
*******2、采购项目名称:水丰湖内源污染治理(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110,000.00元
5、采购数量:5辆
6、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一包:垃圾运输车3辆;二包:装载机2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
15个日历天内。
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2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厂商,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丹东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丹东市财政局关于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1.领取时间:自2016年3月3日起至2016年3月9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领取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5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
3.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3.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3.3营业执照副本;
3.4税务登记证副本;
3.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6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活动记录证明;
3.7非制造厂商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3月24日14:00 (北京时间)。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六、其他
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宽甸满族自治县景区资源管理局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
****-*******。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景区资源管理局
地 址:宽甸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59*****690招标代理机构: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传真:
****-*******邮箱:ddkl0415@163.com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