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遴选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实施主体的公告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遴选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6号)、《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8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3年部分省级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3〕11号)要求,为提升我县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质量,推进蔬菜产业“稳量优品添绿提质增效”,促进蔬菜产业稳健发展,有效带动农民增收,现面向全县遴选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实施主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次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报名、公开遴选。

  二、遴选数量及资金额度

  遴选省级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1家,补贴资金19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资质。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家庭农场。

  (二)示范基地规模。蔬菜生产示范基地要求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并相对集中连片,实施主体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其中露地蔬菜300亩、设施蔬菜100亩、高山蔬菜200亩、食用菌20万袋、魔芋100亩(具备条件之一即可)。

  (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所列指标为必填项,项目申报主体可根据项目区具体情况自行增设其他指标。其中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产品抽检合格率≥97.5%为最低要求。

  (四)实施时间: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

  四、项目申报所需资料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15日截止。

  (二)项目申报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

  3.有关证明材料(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等资质证明材料、项目建设合同、项目区图片等)。

  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A4幅面装订成册,一式3份,纸质版报送或邮寄至县蔬菜特色产业中心(联系人:易礼美,0717—*******138*****990,渔洋关镇幸福大道行政大楼454室),电子版发至*********@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实施主体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蔬菜生产新型经营主体自愿自主申报,按公示时间节点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至县农业农村局蔬菜特色产业中心,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专家组按照申报资料评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在当地政府网进行公示。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3年XX单位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2.2023年XX单位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乡村振兴 产业发展 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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