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车装饰项目采购公告

中巴车装饰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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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巴车装饰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FZZH-202317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巴车装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
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
金 130590 元,招标人为福建省直车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福建省直车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关于中巴车装饰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巴车装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巴车装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若有异地购买
询价通知书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
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
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HZX845@163.com),以便确认相应
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询价通知书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时的
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
报价与质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 261 号名城广场 17 层 03-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 261 号名城广场 17 层 03-04 室
七、其他
询价邀请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中巴车装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中巴车装饰项目。
2、项目编号:FZZH-2023171。
3、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 3:《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4、需要落实的政策: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
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
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
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
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询价通知书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
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包:1
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
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
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
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询价通知书中有
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
书第六章。
6、报名
6.1 报名期限:2023 年 12 月 07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每天 8:30-12:00,14:00-
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2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
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3 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
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7.1 获取询价通知书地点、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
书,若有异地购买询价通知书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
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
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
(ZHZX845@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询价通知书发送事
宜。潜在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
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7.2 询价通知书售价:200 元。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 年 12 月 13 日 下 午 14 :30(北京时间);福州正
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 261 号名城广场 17 层 03-04 室)。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
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询价时间及地点:2023 年 12 月 13 日 下 午 14 :30(北京时间);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 261 号名城广场 17 层 03-04 室)。若不一致,
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 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直车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 73 号
联系人:郑锦峰
联系方法: 0591-87802799
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 261 号名城广场 17 层 03-04 室
联系人:刘敏、付玉、林盛文、郑丹
联系方法:0591-83308660
附 1:购买询价通知书和询价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闽江支行 ;
帐户名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 1000 3659 5420 0100 03。
注:供应商应认真核对帐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保证金而
产生的一切后果。询价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报名的项目编号和合同包号,未
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包号的将视为保证金未到账。
附 3: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1 中巴车装饰项目 3 辆 43530.00 否 130590.00 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省直车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直车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 73 号
联 系 人:郑锦峰
电 话: 0591-878027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 261 号名城广场 17 层 03-04 室
联 系 人: 刘敏、付玉、林盛文、郑丹
电 话: 0591-83308660
电子邮件: ZHZX84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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