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特勤站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特勤站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特勤站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特勤站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3、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沙尔沁工业区创新南路。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7956.1㎡,总建筑面积2775.30㎡,建设消防站功能用房面积2145.30㎡,新建训练塔300.00㎡,新建餐厅330.00㎡,室外训练场地6500㎡,道路及硬化面积500.00㎡,绿化面积500.00㎡,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热、燃气、电力、室内设备等基础设施工程。
5、项目总投资:2524.14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项目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本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 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 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 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 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和此次评估公司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公示时间: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71-*******
第三方评估公司:内蒙古冠华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71-*******
2023年12月7日
标签: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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