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格何家村村道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罗格何家村村道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罗格何家村村道改建工程
批复文号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140*****1210740)
批复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格村民委员会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罗格何家村村道改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罗格何家村村道改建工程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格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路线起于罗格何家村大门,沿原村道,终点接新建桥梁处,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0+189.72,路线全长0.190KM。按照四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KM/H,路基宽度12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全线共设置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3X10M)一座。

本项目的建安费约477.8283万元。

2.2 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 月,计划完工时间为2016年 /月,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2.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括桩号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绿化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可证,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须持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其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或者分包。

3.6 参加投标报名时,投标人不得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3.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论在何地受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均不得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4)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

(5)在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注: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认定,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佛山市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按B级对待;如最新一年度在广东省无信用等级而其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等级的,按办法规定其上一年度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如广东省、佛山市的信用评价等级不一致,以评价结果的最低等级为准。

3.8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但不限于)下列证书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不能通过资格评审。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主要人员证件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社保证明】。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

4.2 报名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2016年 月 日 时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5 根据《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建立佛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8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等规定,投标人须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各投标企业办理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禅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8 万元,否则其投标无效。

7.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格村民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格村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 ********

联 系 人:孔生
招标代理: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路紫南村向扬大楼二楼

邮 编:528000

电 话: ****-********

传 真:****-********

联 系 人:黄工


发布人 黄先生
发布日期 2016-03-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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