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站前横路北延伸段新建工程-钢筋混凝土管道竞价采购公告

南城县站前横路北延伸段新建工程-钢筋混凝土管道竞价采购公告

南城县站前横路北延伸段新建工程-钢筋混凝土管道竞价采购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取南城县站前横路北延伸段新建工程-钢筋混凝土管道供应商。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站前横路北延伸段新建工程-钢筋混凝土管道的供应商。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混凝土制品生产或销售,建筑材料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

二、采购需求、控制价和供货期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暂定)

控制价(元)

总价

(元)

1

钢筋混凝土管道

D1500(密封圈接口)

350

538.40

******.00

2

D1200(密封圈接口)

40

412.74

*****.60

3

D1000(密封圈接口)

140

258.03

*****.20

4

D800(密封圈接口)

420

200.20

*****.00

招标控制总价(元)

******.80

2.1.1以上控制单价含运(运至采购人指定区域)、含卸、含税(税点13%)等一系列费用。以中标供应商的信息为准开具13%增值税专用税票,潜在的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谨慎报价。

2.1.2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2.1.3、以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质量检验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2.1.4、本项目工程量暂定,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2.1.5、严格参照施工图,并根据业主要求按实际情况供货。

2.2 、供货期:暂定6个月(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次进行交货,采购人提出发货通知后,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付款方式:按照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且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单以及对应材料的验收单后,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至送货材料款的70%,最后一批次供货完成后付至送货材料款的85%,验收合格后(需附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付至送货材料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三、投标保证金

3.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供货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采购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6200元(大写:陆仟贰佰元)(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项目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①户名: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银行:上饶银行南城支行

账户:208*****000*******

行号:313*****0016

②户名: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银行:赣州银行南城支行

账户:288*****030********

行号:134*****502

3.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下午17点前。

3.3、保证金是否到达采购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采购人确认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账,未备注项目名称,均自动取消其参与该工程投标的资格,不参与后续开标流程

3.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开标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报价单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供应商

4.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4、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6、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4.7、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五、其他

1、本项目采用单价同比例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以下浮比例最多中标(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有效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多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工程量暂定,实际工程量按采购人确认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3、各潜在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4、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5、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账,均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

6、中标供应商供货有以下要求:

(1)作业中的全过程人员(中标供应商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及货物管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涉及作业中的人员(中标供应商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及货物管理;

7、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价单需按采购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潜在的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合理报价。

8、凡有意参加报价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15:00前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南城县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四楼开标二厅签到报名报价(带好相关报价资料),并进行文字记录。未在2023年12月11日下午15:00前签到报名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9、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该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作废,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需按抚财购〔2022〕31号:《抚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中小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执行,缴纳中标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若中标供应商未在中标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供货完且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签订合同时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为准,确定合同单价或总价(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1、潜在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12、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合同中约定。

13、各投标供应商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14、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3年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15、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对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131*****622)。

16、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费6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17、本采购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18、本公告中“本项目或本工程”是指南城县站前横路北延伸段新建工程-钢筋混凝土管道竞价采购。

采 购 人: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80*****080

代理机构: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城县登高福第南门附143号

联 系 人:丁羽琦

联系电话:131*****622

2023年12月06日

附件

报 价 单

南城县站前横路北延伸段新建工程-钢筋混凝土管道竞价采购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暂定)

控制

(元)

投标单价同比例下浮率(%)

1

钢筋混凝土管道

D1500(密封圈接口)

350

538.40

2

D1200(密封圈接口)

40

412.74

3

D1000(密封圈接口)

140

258.03

4

D800(密封圈接口)

420

200.20

注:1.以上控制单价含运(运至采购人指定区域)、含卸、含税(税点13%)等一系列费用。以中标供应商的信息为准开具13%增值税专用税票,潜在的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谨慎报价。

2.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3.以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质量检验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4.本项目工程量暂定,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5.严格参照施工图,并根据业主要求按实际情况供货。

6.本采购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人私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标签: 钢筋混凝土管 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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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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