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硫酸铵母液竞价销售公告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硫酸铵母液竞价销售公告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硫酸铵母液竞价销售公告
作者:网站管理员 更新时间:2023-12-07 12:50 点击量:33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产品竞价销售公告

根据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采取竞价销售的模式,制定产品销售底价,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以实现销售。

一、销售产品底价及指标

产品

计划销售数量

竞价底价

硫酸铵母液

实际生产量

1元/吨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下午15:00时前,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保证金汇入进出口公司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电子版汇款底单,经财务确认收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未交保证金及未汇入进出口公司指定账户,财务未在规定时间内查询到保证金视为无效报价。签订销售合同后保证金可转为货款使用,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执行则保证金不退回;竞价未成功者则可申请退回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

2、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周二)下午15:00时,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单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angxiaoying@gbtdc.cn,其他途径视为无效。

3、保证金账户

名 称: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683*******

地 址:长春市西环城路886号

电 话:0431-********

开 户 行:浦发银行长春湖西路支行

账 号:611*****801*********

备    注:硫酸铵母液保证金

二、竞价销售制度及流程

1、根据计划竞价销售产品库存和当前实际市场情况,拟定销售计划,内容涵盖:产品名、产品数量,竞价销售产品底价,各项理化指标、截止时间等,客户填报《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竞价销售报价单》,此公告公布在大成集团官方网站或由销售员发送给有需求的客户,并积极组织客户参与。

2、由销售员组织客户网上报价,进行报价的客户低于底价,视为无效竞价,需重新制定竞价计划,具体时间再另行发布;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客户将填报的报价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xiaoying@gbtdc.cn),超过规定最终截止时间发送报价单的客户一律按照弃权处理(以该邮箱实际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则客户此次报价无效;低于产品计划销售底价填报的视为无效报价。

3、竞价结束后,由多个相关部门联合评定最终竞价结果,保证销售过程和结果公平有效。

4、现场评定与报价最高者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若存在2个或2个客户以上报价一致,则根据报价客户需求比例分配合同数量;最高价客户需求量无法满足销售产品计划数量时,则按照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分配,优先满足价高者。以签订销售合同条款为准,预付全部合同货款10%,提货前预付计划当前提货数量全部货款,预付款作为另外10%货款使用。

5、客户不得擅自修改、作废报价单。若需撤销,应在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发送作废申请,签字盖章有效;若需修改报价直接将修改后报价单在规定时间发送指定邮箱即可,最多可修改2次,以截止时间前邮箱接收到的最后一次报价单为准,之前报价作废。

三、违规及处罚

1、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如有违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客户违反竞价管理制度的,出现擅自撤销、变更价格等毁单现象的,签订销售合同不按照规定时间安排提货的,将该客户列入黑名单,取消其资格。

四、纪检监督:

1、信访举报电话号码:吉林省纪委举报电话:*****

2、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吉林省纪委举报网站:*****.gov.cn/">http://jilin.*****.gov.cn

3、信访举报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米工业园区中山大街1号,大成集团纪委,邮政编码:******。只接收邮政(EMS)信件。

此制度由市场部、内贸销售部、物流部共同执行,严格按照竞价销售产品制度管理制度执行。

联系人:东北区 刘昱坤 137*****261

张鸿伟 177*****877

华北区     田一斌131*****200

财务联系人: 王艳翠 186*****412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


标签: 硫酸 销售 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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