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工务段沪蓉线合武段隧道照明设施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工务段沪蓉线合武段隧道照明设施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工务段沪蓉线合武段隧道照明设施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3-0877-G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蓉线合武段隧道照明设施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招标编号:STGCHDJL-2023-0877-GK)已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上铁计统函〔2023-合资技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合武铁路有限公司技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沪蓉线合武段。

2.2工程内容:沪蓉线合武段26座铁路隧道照明设施整治,主要为:①更换7座长隧道内所有照明电源箱、电源控制箱、首末端照明控制箱、应急按钮箱、EPS。②整修7座长隧道内RTU终端设备及综合维修工区内隧道照明控制中心后台控制设备;③整修6座短隧道内照明电源箱、电源控制箱、首末端照明控制箱,更换损坏的电气元件;④更换所有长度在500m以上的隧道照明灯具,正线疏散通道灯具更换为LED25W节能灯;⑥对于隧道特殊地质区域,正线疏散通道照明灯具更换为一体化LED智慧照明监测设备(该设备应集LED照明模块、智能感知模块、前端节能控制模块等功能模块于一体,实现智慧照明监测功能)。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1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或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4 项目质量要求:

2.4.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或规程、技术标准等规定,满足高速铁路行车、设备养护等相关质量和安全需求。设计成果文件能顺利通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2.4.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沪蓉线合武段隧道照明设施整治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设备器材的采购、安装与调试,以及试运行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1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优化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说明书(报告)》,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工程测试、调试、设备采购、验收等相关的配合工作)。

2.5.2施工范围:按业主审定或组织审定的设计文件(含工程设计变更)的工程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国铁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铁建设【2006】221号”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和初步设计单位不得参与EPC总包投标);

b.投标人应具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务资质”。

3.2本项目配备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为:

(1)EPC项目经理和总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以本单位缴纳的2022年11月-2023年11月连续一年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完成一条时速250km/h或以上时速的高速铁路隧道照明工程或类似电力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业绩。

3.5技术成果应用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因不当使用专利或专有技术成果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应用纠纷不牵涉招标人,一切相关纠纷与招标人无关,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度和2021年度和2020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且无亏损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7)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此为招标文件模板新增项)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请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九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2023-0877-GK标书款”。

5.2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投标人,除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法定代表人证明);(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11日期间,依照本公告附件“2023-0877-GK招标报名表”格式填写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见本公告第8条“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项目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XX单位+2023-0877-GK+报名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6日14:00,地点: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4楼)。

6.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4楼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方式:本项目组织投标人线下参加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法人代表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通过中国铁路“国铁采购平台”(*****.cn)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务段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戴安桥巷32号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186*****739

招标代理: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4楼

邮 编:******

联 系 人:虞工

联系电话:021-********

电子邮箱:hdjlzbdl03@126.com

银行户名: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附件:2023-0877-GK招标报名表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务段

招标代理: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上海,合肥

标签: 整治工程 隧道照明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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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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