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京枢纽江北地区和南通地区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防水层材料招标公告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京枢纽江北地区和南通地区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防水层材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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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本项目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629号)、《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防水层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起自上海枢纽新建上海宝山站,终至合肥枢纽合肥南站。全线共设车站16座。南京枢纽(江北地区)及南通地区改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南通市。 (1)南京枢纽(江北地区) 1)沪渝蓉正线DK379+339.28至DK427+948.09,线路长度46.30正线公里。 2)南京北站沪渝蓉车场、南京北沪渝蓉动车走行线、南京北动车运用所及综合维修车间。 3)南京枢纽普速系统(江北地区)改建工程所有工程:包含改建京沪客车线、改建京沪货车线、改建宁启线、新建宁启浦口北联络线、改建林浦线、改乙烯专用线、新建客整所出入段线。主要车站为新建南京北站普速场,还建林场站,改建高里站、永宁镇站、殷庄站、浦镇站,新建南京北机务折返段及客整所工程。(2)南通地区1)沪渝蓉正线DK154+636.710至DK172+717.27,线路长度18.08正线公里。2)包含陈桥线路所改建、南通站改建、启东站改建、还建启东客整所及机务折返段、南通动车走行线及南通动车运用所扩建工程本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7年10月竣工。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特殊桥梁支座资格要求3.1.1 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3.1.2 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2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3.1.3 质量保证能力:(1)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国铁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3.1.4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铁路建设项目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5 履约信用:(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3.1.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3.2防水层材料资格要求基本资格要求: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3.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2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3.2.3履约信用:(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3.2.4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3.2.6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专项资格要求:1.聚氨酯防水涂料(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聚氨酯防水涂料,技术标准:TB/T2965-2018)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聚氨酯防水涂料近1年(2023年1月1日以来)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TB/T 2965—2018)出具的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2.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剂)(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技术标准:TB/T2965-2018) 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近1年(2023年1月1日以来)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TB/T2965—2018) 出具的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3.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技术标准:Q-CR568-2017)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近1年(2023年1月1日以来)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高速铁路混凝土桥面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Q-CR568-2017)出具的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并将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3)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1723525272@qq.com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标书款汇款信息: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700501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4.2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须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网上信息填报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4.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3)。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4.5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5.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6.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3日上午10:00时至11: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日上午11:00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虚拟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7.2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截止。9.其他无。10.联系方式10.1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樱铁村1号联系人:蒯东山联系电话:025­85838739传真:025­8583873910.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联系人:王敏、杨法电话:18013530201、18018848467邮箱:1723525272@qq.com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1.招标条件本项目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629号)、《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防水层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起自上海枢纽新建上海宝山站,终至合肥枢纽合肥南站。全线共设车站16座。南京枢纽(江北地区)及南通地区改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南通市。 (1)南京枢纽(江北地区) 1)沪渝蓉正线DK379+339.28至DK427+948.09,线路长度46.30正线公里。 2)南京北站沪渝蓉车场、南京北沪渝蓉动车走行线、南京北动车运用所及综合维修车间。 3)南京枢纽普速系统(江北地区)改建工程所有工程:包含改建京沪客车线、改建京沪货车线、改建宁启线、新建宁启浦口北联络线、改建林浦线、改乙烯专用线、新建客整所出入段线。主要车站为新建南京北站普速场,还建林场站,改建高里站、永宁镇站、殷庄站、浦镇站,新建南京北机务折返段及客整所工程。(2)南通地区1)沪渝蓉正线DK154+636.710至DK172+717.27,线路长度18.08正线公里。2)包含陈桥线路所改建、南通站改建、启东站改建、还建启东客整所及机务折返段、南通动车走行线及南通动车运用所扩建工程本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7年10月竣工。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特殊桥梁支座资格要求3.1.1 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3.1.2 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2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3.1.3 质量保证能力:(1)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国铁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3.1.4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铁路建设项目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5 履约信用:(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3.1.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3.2防水层材料资格要求基本资格要求: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3.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2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3.2.3履约信用:(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3.2.4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3.2.6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专项资格要求:1.聚氨酯防水涂料(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聚氨酯防水涂料,技术标准:TB/T2965-2018)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聚氨酯防水涂料近1年(2023年1月1日以来)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TB/T 2965—2018)出具的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2.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剂)(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技术标准:TB/T2965-2018) 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近1年(2023年1月1日以来)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TB/T2965—2018) 出具的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3.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技术标准:Q-CR568-2017)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近1年(2023年1月1日以来)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高速铁路混凝土桥面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Q-CR568-2017)出具的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并将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3)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1723525272@qq.com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标书款汇款信息: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700501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4.2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须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网上信息填报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4.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3)。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4.5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5.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6.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3日上午10:00时至11: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日上午11:00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虚拟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7.2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截止。9.其他无。10.联系方式10.1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樱铁村1号联系人:蒯东山联系电话:025­85838739传真:025­8583873910.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联系人:王敏、杨法电话:18013530201、18018848467邮箱:1723525272@qq.com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1.招标条件本项目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629号)、《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防水层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起自上海枢纽新建上海宝山站,终至合肥枢纽合肥南站。全线共设车站16座。南京枢纽(江北地区)及南通地区改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南通市。 (1)南京枢纽(江北地区) 1)沪渝蓉正线DK379+339.28至DK427+948.09,线路长度46.30正线公里。 2)南京北站沪渝蓉车场、南京北沪渝蓉动车走行线、南京北动车运用所及综合维修车间。 3)南京枢纽普速系统(江北地区)改建工程所有工程:包含改建京沪客车线、改建京沪货车线、改建宁启线、新建宁启浦口北联络线、改建林浦线、改乙烯专用线、新建客整所出入段线。主要车站为新建南京北站普速场,还建林场站,改建高里站、永宁镇站、殷庄站、浦镇站,新建南京北机务折返段及客整所工程。(2)南通地区1)沪渝蓉正线DK154+636.710至DK172+717.27,线路长度18.08正线公里。2)包含陈桥线路所改建、南通站改建、启东站改建、还建启东客整所及机务折返段、南通动车走行线及南通动车运用所扩建工程本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7年10月竣工。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特殊桥梁支座资格要求3.1.1 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3.1.2 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2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3.1.3 质量保证能力:(1)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国铁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3.1.4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铁路建设项目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5 履约信用:(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3.1.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3.2防水层材料资格要求基本资格要求: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3.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2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3.2.3履约信用:(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3.2.4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3.2.6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专项资格要求:1.聚氨酯防水涂料(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聚氨酯防水涂料,技术标准:TB/T2965-2018)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聚氨酯防水涂料近1年(2023年1月1日以来)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TB/T 2965—2018)出具的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2.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剂)(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技术标准:TB/T2965-2018) 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近1年(2023年1月1日以来)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TB/T2965—2018) 出具的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3.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技术标准:Q-CR568-2017)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近1年(2023年1月1日以来)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高速铁路混凝土桥面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Q-CR568-2017)出具的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并将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3)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1723525272@qq.com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标书款汇款信息: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700501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4.2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须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网上信息填报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4.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3)。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4.5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5.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6.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3日上午10:00时至11: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日上午11:00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虚拟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7.2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截止。9.其他无。10.联系方式10.1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樱铁村1号联系人:蒯东山联系电话:025­85838739传真:025­8583873910.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联系人:王敏、杨法电话:18013530201、18018848467邮箱:1723525272@qq.com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1.招标条件本项目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629号)、《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特殊桥梁支座、防水层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起自上海枢纽新建上海宝山站,终至合肥枢纽合肥南站。全线共设车站16座。南京枢纽(江北地区)及南通地区改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南通市。 (1)南京枢纽(江北地区) 1)沪渝蓉正线DK379+339.28至DK427+948.09,线路长度46.30正线公里。 2)南京北站沪渝蓉车场、南京北沪渝蓉动车走行线、南京北动车运用所及综合维修车间。 3)南京枢纽普速系统(江北地区)改建工程所有工程:包含改建京沪客车线、改建京沪货车线、改建宁启线、新建宁启浦口北联络线、改建林浦线、改乙烯专用线、新建客整所出入段线。主要车站为新建南京北站普速场,还建林场站,改建高里站、永宁镇站、殷庄站、浦镇站,新建南京北机务折返段及客整所工程。(2)南通地区1)沪渝蓉正线DK154+636.710至DK172+717.27,线路长度18.08正线公里。2)包含陈桥线路所改建、南通站改建、启东站改建、还建启东客整所及机务折返段、南通动车走行线及南通动车运用所扩建工程本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7年10月竣工。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特殊桥梁支座资格要求3.1.1 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3.1.2 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2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3.1.3 质量保证能力:(1)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国铁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3.1.4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铁路建设项目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5 履约信用:(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3.1.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3.2防水层材料资格要求基本资格要求: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3.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2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3.2.3履约信用:(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3.2.4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3.2.6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专项资格要求:1.聚氨酯防水涂料(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聚氨酯防水涂料,技术标准:TB/T2965-2018)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聚氨酯防水涂料近1年(2023年1月1日以来)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TB/T 2965—2018)出具的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2.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基层处理剂)(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技术标准:TB/T2965-2018) 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近1年(2023年1月1日以来)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TB/T2965—2018) 出具的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3.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技术标准:Q-CR568-2017)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近1年(2023年1月1日以来)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高速铁路混凝土桥面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Q-CR568-2017)出具的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具有CMA标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并将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3)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1723525272@qq.com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标书款汇款信息: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700501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4.2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须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网上信息填报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4.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3)。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4.5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5.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6.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3日上午10:00时至11: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日上午11:00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虚拟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7.2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截止。9.其他无。10.联系方式10.1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樱铁村1号联系人:蒯东山联系电话:025­85838739传真:025­8583873910.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联系人:王敏、杨法电话:18013530201、18018848467邮箱:1723525272@qq.com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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