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公益性殡仪服务站建设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江阳区公益性殡仪服务站建设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泸江发改投[2016]29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泸江发改备[2016]15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 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泸州市江阳区公益性殡仪服务站建设工程项目 及其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第二次) |
建设地点 | 华阳街道办事处江湾村(候沟头) |
实施时间 | 6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江阳区公益性殡仪服务站建设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12130平方米。项目全部内容的勘察、设计(包含整个项目的全部设计内容)等内容,设计完成后,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如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部位验收、竣工验收及其它相关内容等);中标单位须免费提供三套完全独立的设计方案 |
建设资金 | 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 |
其他 |
勘察设计1 | 泸州市江阳区公益性殡仪服务站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注册师证和职称证原件;2.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效的《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设计负责人须为入川备案登记册中的人员;3.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账回单备注栏注明:BZJ-222。4.需要审核的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03月0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03月08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江阳支行
账 号:****************630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勘察设计1 | E.固定价 | / | 25.00 | 1.25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6年03月08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阳区广凤路四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玉石北路1号
邮 编: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标签: 勘察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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