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城区末梢老旧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一体化运营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新安县城区末梢老旧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一体化运营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安县城区末梢老旧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一体化运营管理系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 27 日8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招标(2023)0254号

政府采购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3-99

2.项目名称:新安县城区末梢老旧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一体化运营管理系统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3.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3.6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01

新安县城区末梢老旧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一体化运营管理系统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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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

5.1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5.2采购内容:建设智慧水务管控一体化平台系统,建立起覆盖全区的供水调度监测体系,建设管网GIS信息系统、管网在线监测等系统相关结合,实现调度运行的实时监控、供水变化趋势预测及应对、突发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等辅助决策功能,从而实现“智慧水务”管理,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的智能化管理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5.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4服务期限:45日历天;

5.5优质服务保证期:三年;

5.6项目现场:新安县城区。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据实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 12 月8日至2023年12 月 15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 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8日8点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12月28日8点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洛财购【2022】6号)

2.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9-********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安县上海路与黄河中路交叉口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2室

联系人:赵文彬

联系方式:183*****61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文彬

联系方式:183*****6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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