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空民航碳排放核查机构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航空民航碳排放核查机构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GXM-JC-E-2023-103 | 发布时间 | 2023-12-07 |
项目名称 | 民航碳排放核查机构采购项目 | 阅读量 | 1 |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民航碳排放核查机构采购项目计划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民航碳排放核查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JC-E-2023-103
(三)资金来源:自有预算
(四)项目地点:济南市
(五)项目需求:
1. 服务内容
核查山航提供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其它支持文件是否是完整可靠,并出具碳排放核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山航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并准确表述了报告期内的排放量,且有充分和适当的证据支持;
2)确认山航是否按照《民用航空飞行活动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和经核准的排放监测计划的要求,对报告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大圆总周转量数据进行了监测、量化和报告;
3)确认山航是否根据《暂行办法》的要求及经核准的排放监测计划中航段归属方法,以确保对租赁飞机以及同一责任主体包含的其他飞机运营人所运营的航段进行了正确地归属;
4)确认山航所声明的通过使用可持续航空燃料产生的减排量是否公允,并准确表述了报告期;
5)确认山航对于所申报的可持续航空燃料批次,被核查方在当前履约期及此前一个履约期内,未曾在被核查方参加的其他自愿性或强制性体系(可以申报可持续航空燃料减排量)申报过;
6)确认山航是否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其报告所涉期间内的通过使用可持续航空燃料的减排量进行了监测、计算和报告。
7)按照《暂行办法》要求,每年2月1日-3月31日对山航进行现场碳核查,每年4月15日前完成碳核查报告。
2.人员要求
按项目组长、项目团队成员两个层级为核查服务人员库配备成员,两个层级人员基本要求如下:
1)项目组长。
须熟悉相关法规和政策,具备开展航空二氧化碳排放核查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培训背景;具备2年(含)以上碳核查工作经验,负责对项目团队进行领导、支持、监督和质量控制,确保最终交付成果达到山航要求。
2)项目团队成员。
具备开展航空二氧化碳排放核查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培训背景;须具备1年(含)以上碳核查工作经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ti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山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山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山航淘汰供应商禁用期内供应商,非山航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供应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以及开展核查工作所需的设施和办公条件。
(九)应具有至少两名核查员,且核查员应具备开展航空二氧化碳排放核查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培训背景。
(十)应取得并保持国家认可机构的相关认可资格。
(十一)核查机构须按照我国认可机构公布的规划文件和《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开展核查。
(十二)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名要求
(一)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zengd@sda.cn、pur@sda.cn邮箱(须同时发送,下同)。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zengd@sda.cn、pur@sda.cn邮箱: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业务联系人提供法人授权书;
3.填写《山东航空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详见附件),另单独提供《山东航空供应商信息登记表》word版一份;
4.“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提供照面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及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即可);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5.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自拟);
6.提供经专业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包含报告中审计机构意见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财务报告附注);如无法提供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如存在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合同金额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等要素)。
10.提供项目组长《航空碳排放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相关证明材料。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合格的供应商经审批通过后列入山航供应商库,并可获取采购文件,采购单位后续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询价相关事宜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采购工作,具体采购流程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531-********
报名电子邮箱:zengd@sda.cn、pur@sda.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全部报名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报名材料须按顺序整理成一个完整的PDF,以邮件方式递交,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二)请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后,电话联系我公司联系人以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请确保齐全清晰,我公司将成立采购工作小组进行审核,报名不通过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四)在采购活动中,若供应商存在相互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竞争、提供虚假材料、无正当理由放弃参与本采购项目等不良行为,将影响本次采购项目以及山航其他采购项目的参与及中选资格(详见附件)。
附件: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4.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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