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企业管理辅助信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ZT—ZFCG—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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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企业管理辅助信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ZT—ZFCG—********)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7日 发布来源: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项目概况
企业管理辅助信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滨海新区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商务楼南1004房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ZT—ZFCG—********
项目名称:企业管理辅助信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6万元
最高限价:119.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19.6 119.6 其他商务服务 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助推区域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服务感受,拟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供应商在2024年、2025年提供市场主体年报及其他专项排查检查提醒服务、政策推广、分级分类监管平台企业端辅助使用服务。预计服务周期两年。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享受政策;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享受政府采购政策;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天津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手册一并发放)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7日到 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滨海新区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商务楼南1004房间
方式:网上获取: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并将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zhengtaizhaobiao@163.com获取。联系项目负责人:屈女士、139*****873。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0元/本,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投标资格。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滨海新区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商务楼南1004房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滨海新区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商务楼南1004房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地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4611号二联检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商务楼南1004房间
联系方式:139*****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女士
电 话:139*****87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标签: 综合保税区 行政审批 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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