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医院血清胃功能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
歙县人民医院血清胃功能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
项目编号:Sxzczx-********
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
歙县人民医院血清胃功能检测试剂 ,项目预算:49.9万元/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许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及产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3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生产制造批文号以及有效的国家级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4投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批量或关键货物,如果不是自己制造的,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投标时提供原件),允许其提供该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5投标人就第2.4条要求的授权,如果不是直接从生产厂商获得的,则必须提供系列完整的授权文件(其中上级经销商对投标人的授权需提供原件),以证明其提供货物的合法性。
2.6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产品的宣传彩页原件、二甲及以上医院的用户名单原件(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产品质量承诺书原件;售后服务保障承诺书原件;
2.7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投标人须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谈判文件,投标人从其它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三、项目报名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凭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谈判。
四、投标保证金: 9900元整。请于2016年3月16日17时 00 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汇至以下账号,汇款时请注明歙县人民医院血清胃功能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谈判保证金,如不注明,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户名: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0000 3020 2491030000 0018
开户行:安徽省歙县农村商业银行新区支行
五、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3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谈判开始时间、地点: 2016年 3 月 17日 9 时 00 分,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进行谈判。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歙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歙县歙州大道
联 系 人: 潘女士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歙县紫阳路19号
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方式:****-*******
七、监督监督部门: 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采购人:歙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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