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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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目设计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XHL【2023】-15 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864.86 万元,招标人为 灵武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一座有效容积 5000 立方的地下式的再生水池,配套建设总建筑面积 565.6
平方米的送水泵房及配电室一栋、总建筑面积 900 平方米的深度处理车间一栋;敷设再生水
管道 DN500 的球墨铸铁管 1610 米,dn400 的 PE100 聚乙烯管 2450 米,dn315 的 PE100 聚乙
烯管 8610 米,dn225 的 PE100 聚乙烯管 11367 米,dn160 的 PE100 聚乙烯管 12500 米,钢筋
混凝土矩形阀门井(2000*1500)170 座,管材为 PE100 聚乙烯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一标段: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
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
失 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贺兰县德
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天鹅湖小镇水岸国际 002 综合楼 B-14(陕西大厦 B 座)携带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并领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天鹅
湖小镇水岸国际 002 综合楼 B-14(陕西大厦 B 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天鹅
湖小镇水岸国际 002 综合楼 B-14(陕西大厦 B 座)会议室
七、其他
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灵发改发【2023】239 号(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专项
资金及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XHL【2023】-15 号
建设地点:灵武市临港产业园区
建设规模:建设一座有效容积 5000 立方的地下式的再生水池,配套建设总建筑面积 565.6
平方米的送水泵房及配电室一栋、总建筑面积 900 平方米的深度处理车间一栋;敷设再生水
管道 DN500 的球墨铸铁管 1610 米,dn400 的 PE100 聚乙烯管 2450 米,dn315 的 PE100 聚乙
烯管 8610 米,dn225 的 PE100 聚乙烯管 11367 米,dn160 的 PE100 聚乙烯管 12500 米,钢筋
混凝土矩形阀门井(2000*1500)170 座,管材为 PE100 聚乙烯管。
设计服务期限: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
失 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
街以西天鹅湖小镇水岸国际 002 综合楼 B-14(陕西大厦 B 座)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并领取文件。
5.2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公告发布网站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
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
南街以西天鹅湖小镇水岸国际 002 综合楼 B-14(陕西大厦 B 座)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灵武市灵州大道 95 号 地 址 : 贺兰县虹桥路陕西大厦 B 座 14 层
联系人: 冯岩婷 联系人: 杨杰
电 话 : 0951-4038810 电 话 : 18095156887
传 真 : / 传 真 : /
邮 箱 : / 邮 箱 : /
2023 年 12 月 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 95 号
联 系 人: 冯岩婷
电 话:180951568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北街陕西大厦 B 座 14 楼
联 系 人:
杨杰
电 话: 18095156887
电子邮件: 14837675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理中水回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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