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路花果山大道-环湖路改建工程信号灯与电子警察工程招标公告
镜湖路花果山大道-环湖路改建工程信号灯与电子警察工程招标公告
镜湖路(花果山大道-环湖路)改建工程信号灯与电子警察工程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根据工程实施进度,需确定工程施工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镜湖路(花果山大道-环湖路)改建工程信号灯与电子警察工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镜湖路(花果山大道-环湖路)改建工程信号灯与电子警察工程;
2、招标范围:镜湖路(花果山大道-环湖路)改建工程信号灯与电子警察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规模: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以南片区内,起点与花果山大道平交,终点与环湖路平交,东西走向,全长0.846km,规划红线宽度25m;
4、工程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5、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6、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合格;
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9 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4、具有智能交通系统、交通设施、安防器材和网络设备相关工程设计、施工及上述产品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需确保本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成功接入连云港市公安交巡警管理平台。(需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四、 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需准备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发送至*********@qq.com邮箱,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17时30分到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6楼1602)报名,招标文件每套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30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30时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二室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工 电 话:0518-********
招标代理: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登壹大厦16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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