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通科技产业园经十四路(经十二路—纬十六路)
苏通科技产业园经十四路(经十二路—纬十六路)
[0]苏通科技产业园经十四路(经十二路—纬十六路)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KFQ********834 | 项目名称 | 苏通科技产业园经十四路(经十二路—纬十六路)道路工程 | ||||||||||||||||||||||||||||||||||||||||||||||||||||||||||||||||||||||||||||||||
标段编号 | KFQ****************35; | 标段名称 | 苏通科技产业园经十四路(经十二路—纬十六路)道路工程施工一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3月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3月30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苏通科技产业园经十四路(经十二路—纬十六路)道路工程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资格后审) 一、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的苏通科技产业园经十四路(经十二路—纬十六路)道路工程施工一标段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由于首次招标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根据招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告重新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通科技产业园二期范围内。 (2)工程规模:一标段工程估算价约3800万元。 (3)计划开工工期: 拟定开工日期2016年4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开工指令为准。总工期300日历天。 三、本次招标工程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一:工程范围:经十四路(经十二路K0+020—K1+060),本工程起点已建经十二路桩号K0+020,终点桩号K1+060,长度约1040米,桩号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雨污水管道、弱电通道、路灯基础与预埋管、交通信号灯过路预埋管的铺设等。(详见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或公路专业一级建造师。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审查; (6)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至2015年12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8)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至2015年12月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9)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截止投标截止时间之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1)其他: 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B、拟派项目经理业绩: 一标段: 201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书所显示的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2300万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上所示中标价格为准)的城市次干路及以上等级的工程 (小区、厂区等后三通工程不在同类范围内),拟派项目经理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C、企业业绩: 一标段:201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书所显示的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至少一座最大跨径不小于20米,跨数不小于3跨的现浇连续梁桥(城市高架桥项目中,有满足最大跨径不小于20米,跨数不小于3跨的现浇连续梁的业绩也可以)。该桥梁可为独立桥梁合同,也可为道路合同中所含桥梁(小区、厂区等后三通工程不在同类范围内)。 (12)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13)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4)企业及拟派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15)一标段首次招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及在二标段已中标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一标段本次二次公告的投标。 六、本工程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75万元,投标人还须缴纳诚信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 七、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4日到2016年3月30日9时30分登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八、答疑、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1、开标、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 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a)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b)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主要资格条件和必要合格条件
(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的主要资格条件和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3)资格审查合格者,开启商务标。 3、商务标评审及中标人确定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最高限价H、大于等于最低限价L的投标报价。 (2)A值:共设0、1、2、3、4五个数值。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代表当众抽取。 (3)确定潜在评标基准价的数值 将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之间的值平分成M+A段(M为具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位数),则相邻两个值之间的差为X=(H-L)/(M+A) (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潜在评标基准价为L、L+X=B、B+X=C、C+X=D、…、H,以此类推,共M+A+1个。 (4)确定评标基准价 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代表,当众从(M+A+1)个潜在评标基准价中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约定:抽中的评标基准价号码从小到大对应的潜在评标基准价按从低到高排序。 (5)确定中标候选人范围的办法 有效报价中,报价最接近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接近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接近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接近的报价多于一个,则优先选择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仍然多于一个单位,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6)中标公示 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必须押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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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苏通科技产业园经十四路(经十二路—纬十六路)道路工程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资格后审) 一、中新苏通科技产业园(南通)开发有限公司的苏通科技产业园经十四路(经十二路—纬十六路)道路工程施工一标段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由于首次招标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根据招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告重新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通科技产业园二期范围内。 (2)工程规模:一标段工程估算价约3800万元。 (3)计划开工工期: 拟定开工日期2016年4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开工指令为准。总工期300日历天。 三、本次招标工程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一:工程范围:经十四路(经十二路K0+020—K1+060),本工程起点已建经十二路桩号K0+020,终点桩号K1+060,长度约1040米,桩号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雨污水管道、弱电通道、路灯基础与预埋管、交通信号灯过路预埋管的铺设等。(详见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或公路专业一级建造师。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审查; (6)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至2015年12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8)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至2015年12月的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9)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截止投标截止时间之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1)其他: 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B、拟派项目经理业绩: 一标段: 201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书所显示的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2300万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上所示中标价格为准)的城市次干路及以上等级的工程 (小区、厂区等后三通工程不在同类范围内),拟派项目经理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C、企业业绩: 一标段:201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书所显示的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至少一座最大跨径不小于20米,跨数不小于3跨的现浇连续梁桥(城市高架桥项目中,有满足最大跨径不小于20米,跨数不小于3跨的现浇连续梁的业绩也可以)。该桥梁可为独立桥梁合同,也可为道路合同中所含桥梁(小区、厂区等后三通工程不在同类范围内)。 (12)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13)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4)企业及拟派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15)一标段首次招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及在二标段已中标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一标段本次二次公告的投标。 六、本工程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75万元,投标人还须缴纳诚信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 七、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4日到2016年3月30日9时30分登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八、答疑、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1、开标、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 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a)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b)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主要资格条件和必要合格条件
(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的主要资格条件和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3)资格审查合格者,开启商务标。 3、商务标评审及中标人确定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最高限价H、大于等于最低限价L的投标报价。 (2)A值:共设0、1、2、3、4五个数值。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代表当众抽取。 (3)确定潜在评标基准价的数值 将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之间的值平分成M+A段(M为具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位数),则相邻两个值之间的差为X=(H-L)/(M+A) (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潜在评标基准价为L、L+X=B、B+X=C、C+X=D、…、H,以此类推,共M+A+1个。 (4)确定评标基准价 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代表,当众从(M+A+1)个潜在评标基准价中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约定:抽中的评标基准价号码从小到大对应的潜在评标基准价按从低到高排序。 (5)确定中标候选人范围的办法 有效报价中,报价最接近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接近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接近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接近的报价多于一个,则优先选择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仍然多于一个单位,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6)中标公示 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必须押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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